《战于郎》讲述战国时期鲁国和齐国交战之事,文章表明任何原则和规范,一旦变成僵死的教条,也就成了毫无意义的形式和空壳,它的约束也就变成了一种枷锁。只有规则同内容相结合,真正做到名实相符,表里相称,原则和规范才是有意义和生命力的。注重名实相符,表里相称,恰恰是儒家的一个重要思想
作品名称:
《战于郎》
外文名称:
zhanyulang
作品别名:
无
创作年代:
战国时代
作品出处:
礼记-《植弓》下
文学体裁:
叙述
作者:
戴德
目录
基本信息作品观点作品原文作品注释作品译文作品读解
基本信息【作品名称】《战于郎》(1)
【作品出处】礼记
【作品年代】战国时代
作品观点规则也有灵活用时。
作品原文战于郎(2)。公叔禺人遇负杖入保者息(3)。曰:“使之虽病也(4),任之虽重也(5),君子不能为谋也,士弗能死也,不可,我则既言矣!”与其邻重汪踦往(6),皆死焉.鲁人欲勿殇重汪踦(7),问于仲尼(8)。仲尼曰:“能执干戈以卫社稷(9),虽欲勿殇也,不亦可乎?”
作品注释①本节选自《植弓》下。②郎:鲁国地名,在今山东鱼台。齐国攻打鲁国时,在郎发生战斗。(3)公叔愚人:鲁昭公的儿子。保:同“堡”,小城。(4)使:指徭役。之:指:老百姓。(5)任:指赋税。(6)重:应为“童”。(7)殇(shang):这里指未成年而死者举行祭祀。(8)仲尼:孔子的字。(9)干戈:盾和矛,这里泛指武器。
作品译文鲁国和齐国在郎交战。公叔禺人遇上一个把杖放在颈上双手扶着的人进入城堡休息。公叔禺人说:“虽然徭役使百姓们很辛苦,赋税使他们的负担很沉重,但君子不能为国家谋划,士人不能为国家献身,这可不行,我敢于这样说,就应当做到!”于是他和相邻的少年汪踦上战场参战,两人都战死了。鲁国人不想用孩子的丧礼来为汪踦办丧事,便向孔子请教。孔子说:“他们能够拿起武器来捍卫国家,不用孩子的丧礼来安葬他们,不也是合理的吗?”
作品读解少年自告奋勇上战场,这本身就是一种壮举,体现了为国家慷慨赴死的献身精神。面对这种感人的特殊情况,有着严格等级规定的礼,可不可以被突破,可不可以以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先圣孔子回答的是可以。这表明,礼作为一种行为规范,原则上是不允许违背的,即所谓“非礼勿视,非礼勿听”。不如此则无轨可循,就会乱套。但是,如果拘泥于成规,只注重形式,那么将把一些应享受某些礼遇的情形排除在外了。
任何原则和规范,一旦变成僵死的教条,也就成了毫无意义的形式和空壳,它的约束也就变成了一种枷锁。只有规则同内容相结合,真正做到名实相符,表里相称,原则和规范才是有意义和生命力的。注重名实相符,表里相称,恰恰是儒家的一个重要思想。[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