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甄(1910~1976.3.13)河南灵宝人。出生于富裕农民家庭。1931年在北平担任中学教员时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2年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1933年参加冯玉祥组织的抗日同盟军。1937年“七七”事变后,被党组织派往冀东发动游击战争,任冀东支队政治委员,后任冀鲁通州一支队政治部主任、冀南六分区政治委员。1939年3月到中共山东分局高级党校学习,1941年被派往一一五师教导二旅政治部任敌工科长兼统战科长。1943年起历任滨海军区政治部敌工部长、秘书长、军法处长、参谋室主任。后调滨海区党委任城工部部长。1945年8月任中共滨北东四县工委书记兼青岛市委代理书记。1946年1月任中共青岛市委书记兼青岛市政府秘书长。全国解放后,任青岛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后任副市长。1950年9月调济南工作,任济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1952年1月因铺张浪费、腐化堕落错误受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后被错误地开除党籍,并判刑。1981年和1984年,中共山东省委、省纪委决定恢复其党籍,对被判刑一案予以平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