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凤祥(1922~1986) 平阴人。1946年10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4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参加过辽沈、平津、渡江等战役和抗美援朝战争,荣立大功一次、二等功三次,获战斗英雄称号。1954年7月复员回家乡东阿镇南坦村,同年10月组织18户农民成立全镇第一个互助组。1955年任初级社党支部书记兼社长。1956年在高级社社长兼民兵连长。1957年9月,带领12名民兵建成山东省第一座小型水力发电站~~东阿水电站(年发电量15万千瓦),为国家节约资金3.6万元。后任水电站党支部书记兼站长。1959年先后出席县、地区、省召开的群英大会。1960年4月出席全国民兵代表大会。同年,在电站安装了粉碎机、磨面机,使电站成为全县第一个机电粮食加工点。1976年调东阿公社工业办公室,任党总支副书记。1984年调区多种经营办公室工作。1986年12月28日病逝。
李凤祥,男,江苏盐城人,1969年3月出生,硕士研究生文化,华通行集团董事长、盐城白马纺织服装批发市场有限公司董事长。先生于1996年创办华通行物流有限公司,目前发展成为拥有5亿元资产、涉及多个行业的集团公司。在家乡,他投资6亿元建设盐城白马纺织服装批发市场。他还成立助学基金会,承诺将旗下企业每年利润的30%作为助学基金。先生曾荣获中国最具社会责任感的物流企业家、亭湖十优外来投资者等荣誉称号,系江苏省人大代表、李凤祥扶困助学基金会主席、亭湖区人民政府经济发展顾问、中山市交通运输行业协会副理事长。
李凤祥,男,湖南祁东人,北京大学法律系毕业,湖南李凤祥律师事务所主任,国家一级律师,湖南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湖南省法学会理事、副秘书长,长沙仲裁委员会首批仲裁员。1987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担任过150余家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公司的法律顾问,代理了湖南电视台、湖南文体频道、长沙证券公司、佳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重大、疑难的民事经济纠纷案件,曾担任标的上亿元的“三湘仲裁第一案”――湘泉大酒店仲裁案件的首席仲裁员,办案切入视角独特、经验丰富、才思敏捷、作风务实,在民事、商事法律业务方面有很深的造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