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互保指中国清朝末年八国联军之役期间,中国南方各省违背中央政府的命令,拒不同外国开战的事件。
1900年6月,英美帝国主义与清南方各省督抚达成“东南互保”协议。义和团运动兴起后,英国深恐波及属其势力范围的长江流域,便策动两江总督刘坤一、湖广总督张之洞等与列强合作,经买办官僚盛宣怀从中牵线策划,由上海道余联元出面,与各国驻沪领事商定《东南保护约款》和《保护上海城厢内外章程》,规定上海租界归各国共同保护,长江及苏杭内地均归各省督抚保护。清室向十一国宣战后,刘坤一、张之洞、李鸿章和闽浙总督许应、四川总督奎俊、山东巡抚袁世凯,即和各参战国达成协议,称东南互保。他们称皇室诏令是义和团胁持下的“矫诏、乱命”,在东南各省违抗支持义和团的命令。
东南互保运动,保护了河北、山东以外的地区避免于义和团与八国联军战乱的波及;同时亦使地方的政治与军事权力进一步扩张,中央的权威大为下降。之后1911年辛亥革命各省在武昌起义后相继宣告独立,与地方势力崛起、中央权力式微关系密切。而中华民国成立后北洋军阀及各地方长期割据,则是源自强势人物袁世凯去世后,中央权力出现真空、各地派系拥兵自重,与东南互保并无直接关系。
《东南互保章程》内容《东南互保章程》内容共有九款:
一、上海租界归各国共同保护,长江及苏杭内地均归各督抚保护,两不相扰,以保全中外商 民人命产业为主。
二、上海租界共同保护章程,已另立条款。
三、长江及苏杭内地各国商民教士产业,均归南洋大臣刘、两湖总督张,允认真切实保护, 并移知各省督抚及严饬各该文武官员一律认真保证。现已出示禁止谣言,严拿匪徒。
四、长江内地中国兵力已足使地方安静,各口岸已有的外国兵轮者仍照常停泊,惟须约束人 等水手不可登岸。
五、各国以后如不待中国督抚商允,竟至多派兵轮驶入长江等处,以致百姓怀疑,借端启衅 ,毁坏洋商教士的人命产业,事后中国不认赔偿。
六、吴淞及长江各炮台,各国兵轮不可近台停泊,及紧对炮台之处,兵轮水手不可在炮台附 近地方练操,彼此免致误犯。
七、上海制造局、火药局一带,各国允兵勿往游弋驻泊,及派洋兵巡捕前往,以期各不相扰 。此军火专为防剿长江内地土匪,保护中外商民之用,设有督巡提用,各国毋庸惊疑。
八、内地如有各国洋教士及游历洋人,遇偏僻未经设防地方,切勿冒险前往。
九、凡租界内一切设法防护之事,均须安静办理,切勿张皇,以摇人心。
(摘录自:盛宣怀的《愚斋存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