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空识别区防空识别区(ADIZ: Air Defense Identification Zone)指的是一国基于空防需要,所划定的空域,以利军方迅速定位管制。防空识别区与飞航情报区并不一样,所划定的区域也不一定相同。
防空识别区是一国为最大限度保护国家安全而设立的,完全是一国的单方面行为。防空识别区通常以一国领海基线为基准,向外扩张几十至数百海里不等,通常会达到其雷达能搜索的最大距离,是一个比专属经济区更大的范围。
一国对飞行器的定位、监视和(非常有限的)管制,是在飞行器进入该国防空识别区之后,而并非之前。
在公空范围内的防空识别区,并不是一国的领空,因此任何国家不能在该范围内对飞行器行使“完全的”和“排他的”主权。
通常情况下,飞行器进入一国的防空识别区后,需要向该国报告其飞行计划等,该国也可以(通过某种方式,例如起飞战斗机)监视飞行器。但直到飞行器进入该国领空前,该国无权对飞行器采取迫降、击落等措施,这是严重违反国际法的行为。
关于防空识别区的历史事件各国无良媒体经常利用民众对国际法知识的匮乏,在“防空识别区”的身上大做文章。下面列举一二:
某年,日本媒体曾经就中国军用飞机飞入日本防空识别区的问题大肆进行误导性宣传,给民众造成了中国军用飞机侵入日本领空的错觉。
2007年末,台湾方面称大陆超越台海中线设置防空识别区,给人以“大陆将领空扩张至台湾上空”的错觉。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针对这次事件,我国大陆的某些媒体完全无视国际法中对于防空识别区的解释,凭自己想象捏造出了一个把“领空和防空识别区混为一谈”的概念,值得令人反思!最后附上该错误概念,请勿参考!
“任何非本国航空器要飞入某防空识别区之前,都要向该区的航管单位提出飞行计划及目的,否则会被视为非法入侵。空军的战斗机会升空向该机提出警告、强制降落,若有威胁到安全时,甚至可将该机击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