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如何确定问题的批复
(2002年11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54次会议通过,2002年11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自2002年11月9日起施行。)
法释〔2002〕34号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2000)甘刑他字第536号《关于死缓生效日期如何确定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根据刑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或者裁定核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法律文书宣告或送达之日起计算。
笑话军事旅游美容女性百态母婴家电游戏互联网财经美女干货家饰健康探索资源娱乐学院 数码美食景区养生手机购车首饰美妆装修情感篇厨房科普动物植物编程百科知道汽车珠宝 健康评测品位娱乐居家情感星座服饰美体奢侈品美容达人亲子图库折扣生活美食花嫁风景 | 首页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如何确定问题的批复
(2002年11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54次会议通过,2002年11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自2002年11月9日起施行。)
法释〔2002〕34号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2000)甘刑他字第536号《关于死缓生效日期如何确定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根据刑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或者裁定核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法律文书宣告或送达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