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济南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王以才[1],男,汉族,1956年9月生,江苏丰县人,1977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5年5月参加工作,中国科技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
1975年05月—1976年07月,山东鱼台农机厂车工;
1976年07月—1976年12月,山东鱼台工业局秘书;
1976年12月—1977年03月,山东鱼台文化馆文学创作;
1977年03月—1977年08月,山东鱼台县委办公室秘书;
1977年08月—1978年02月,山东广播电台采编;
1978年02月—1984年05月,山东济宁行署秘书;
1984年05月—1985年12月,山东济宁地区保险公司副经理;
1985年12月—1990年10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西藏分公司总经理、党组书记;
1990年10月—1992年08月,中国外文局办公室主任;
1992年08月—1994年10月,中国农牧渔业国际合作公司副总经理兼河北分公司总经理;
1994年10月—1995年04月,民政部农村社会保险公司副司长;
1995年04月—1996年03月,民政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1996年03月—1998年03月,民政部农村社会保险司司长、民政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兼);
1998年04月—2002年01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农村社会保险司司长;
2002年01月—2003年02月,中共济南市委常委、济南市政府副市长(挂职);
2003年02月—2005年03月,中共济南市委常委、济南市政府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
2005年03月—2008年01月,济南市政府副市长[2],市政府党组成员。
2008年01月—2008年03月,济南市委常委,市总工会党组书记、主席[3]。
2008年03月——,济南市委常委,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市残联主席团主席[4]。
省七、八次党代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