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禄国(Saltanah Sulu)
15世纪在菲律宾苏禄群岛建立的伊斯兰教国家。苏禄自古扼中国与阿拉伯、棉兰老、维萨亚和婆罗洲之间交通要冲。中国古籍《大得南海志》 (1304)记其名,汪大渊著《岛夷志略》(1349)载其地及物产,以产珠闻名。该岛分东、西、洞三酋长国。
据菲律宾史籍称,14世纪初阿拉伯和印度穆斯林商人将伊斯兰教传人苏禄群岛的商埠,并在伊斯兰教传教师凯利玛尔·马哈茂德的布教影响下,当地一些王公、贵族和商人最早信奉伊斯兰教。15世纪中叶,来自苏门答腊的伊斯兰教教长艾布·伯克尔到此传教,建清真寺,约于1450年在穆斯林贵族和商人的支持下,正式创建苏禄素丹国,信奉逊尼派教义,实行政教合一的伊斯兰政治制度。素丹是政教最高领袖。素丹在伊斯兰教法官(即卡迪)和行政官员(即邦格列马)协助下进行统治。苏禄素丹国属早期封建社会,主要由世袭贵族(即达图)、商人、自由民和奴隶阶级组成。世袭贵族各有领地,为其领地政、教、军的首领。苏禄曾是当地社会经济发达的国家,以制盐、酿酒、织布、捕鱼、采珠及商埠税收为其经济来源,与印尼和马采等素丹国保持有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广泛交往。群岛深受阿拉伯伊斯兰文化影响,宗教活动中通用阿拉伯语。1578年,西班牙殖民者入侵,苏禄人民持续近3个世纪的斗争,多次打退入侵者,保持独立。曾被勃泥国征服。1899年,美国迫使苏禄签订“巴特斯”协定,保留素丹的权力,承认美国的宗主权。1903年菲、美战争后,美国在苏禄建“摩洛省”,对苏禄实行军事统治。1915年美国驻菲律宾摩洛省总督同苏禄素丹基朗二世签订协定,素丹放弃在苏禄的世俗统治权,仅保留宗教领袖地位。从此,苏禄成为菲律宾的一部分。苏禄自古就同中国有往来关系,明清两代关系有了进一步发展。1417年,苏禄国东王巴都葛叭答刺等率领陪员340多人访华,受到明王朝的友好接待。东王在返国途中病故于山东德州,明永乐皇帝命有司按伊斯兰葬仪营葬,并建墓立碑,封有禄用,东王次子和三子留居德州守茔,其子孙分别以安、温两姓留居中国繁衍,成为回族穆斯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