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清芬 女,1944年3月生,辽宁凤城人。现任本溪合金总厂财务处副处长,会计师。1958年参加工作,1973年开始从事财务工作,先后在本溪钢管厂、本溪钨钼厂、本溪有色金属工业公司等单位任出纳、会计、财务科科长、副处长等职。1980年至1982年参加市财会干部培训中心举办的中级财会培训班结业。撰写的论文《选择最优方案增加经济效益》、《试谈目标资金管理》等均受到好评。1984年曾获市推行目标成本管理二等奖。1991年5月,在调查全厂资金占用情况的基础上,分析了各项资金占用结构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制定了资金管理方法,对强化资金管理制定了资金管理方法,对强化资金管理,作出了一定贡献,受到领导部门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