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珠海电影节是经中国广播电影电视部批准,由广东省珠海市人民政府主办的永久性的国家电影节。
中国珠海电影节创办于1994年,每两年一届,原名“中国珠海海峡两岸暨香港电影节”,由珠海市人民政府主办。从1996年的第二届起改为现名,首届于1994年6月在珠海市举行。
电影节以“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促进海峡两岸及香港地区电影事业的发展和繁荣”为宗旨,口号是:团结、交流、创新、繁荣。电影节不仅加强内地和台湾、香港、澳门地区电影界的交流与合作,而且跨出两岸四地的范围,接纳评选海内外由华人担任主创人员的影片,朝着“国际华语电影节”的目标发展。电影节设最佳故事片奖、最佳编剧奖、最佳导演奖、最佳男主角奖、最佳女主角奖、最佳男配角奖、最佳女配角奖、最佳摄影奖等奖项,分别颁发奖杯和奖金。
中国珠海电影节本着加强内地和台湾、香港、澳门地区电影界的交流与合作,而且将跨出两岸四地的范围,逐步接纳评选海内外由华人担任主创人员的影片,朝着“国际华语电影节”的目标发展。
奖项名称: 中国珠海电影节
其他名称: 中国珠海海峡两岸暨香港电影节
创办时间: 1994
主办单位: 珠海市人民政府
奖项介绍
中国珠海电影节创办于1994年,原名“中国珠海海峡两岸暨香港电影节”由珠海市人民政府主办。从1996年的第二届起改为现名,电影节本着加强内地和台湾、香港、澳门地区电影界的交流与合作,而且将跨出两岸四地的范围,逐步接纳评选海内外由华人担任主创人员的影片,朝着“国际华语电影节”的目标发展。
首届珠海电影节已于1994年6月在珠海成功举办,以其规模宏大、参展阵容鼎盛、两岸三地影界名人世星汇聚一堂,场面热烈非凡而成为至今仍为人们称颂的影坛盛事。
电影节将致力于增进海峡两岸和港澳同胞的相互了解、促进港澳平稳过渡,为祖国的统一作出贡献。
电影节将团结更多的海外华人,共同推动海内外电影文化艺术交流,促进中国电影事业腾飞,为华人的电视在国际影坛上赢得应有的地位。
电影节安排了影片比赛、影片展映、影片学术研讨及升旗式、开幕式、闭幕式暨颁奖晚会一系列盛大活动,香港无线电视台对颁奖晚会进行现场直播。
评奖规则
文件引入
文件引入
第二届中国珠海电影节章程 第二届中国珠海电影节章程
(1996年8月16日第二届中国珠海电影节组织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珠海电影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影电视部批准,由广东省珠海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具有比赛性质的国家电影节。
第一条
第二届中国珠海电影节定于1996年12月18日至22日在珠海市举行。
电影节宗旨、口号是:
宗旨: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加强海内外电影文化艺术交流,促进中国电影事业的繁荣与发展。
口号:团结、交流、创新、繁荣。
第二条
第二届中国珠海电影节包括下列项目:
1、影片比赛;
2、影片展映;
3、举办专题影展和学术研讨活动。
第三条
参加比赛的影片应符合下列条件:
1、影片出品公司(人)应属内地、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
2、影片应是1994年7月以后摄制的作品;
3、影片应为35mm光学声带,放映时间不少于70分钟;
4、非普通话对白的影片应有中文字幕。
参加展映的影片应符合下列条件:
1、影片出品公司(人)应属内地、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
2、由华人担任主要创作人员的外国影片;
3、影片应为35mm光学声带,放映时间不少于70分钟;
4、非普通话对白的影片应有中文字幕。
第四条
1、报名参赛或展映的影片须经选片委员会选看,这些影片的如下材料必须于1996年10月15日之前提供给电影节执行委员会:
报名表;
影片录影带(PAL、SECAN、NTSC制式)或激光视盘;
影片简介和剧照。
2、入选参赛或展映的影片必须于1996年11月15日之前将拷贝寄到电影节执行委员会。
3、入选的影片请于1996年11月15日之前向电影节执行委员会提供下列宣传材料:
宣传册(70份);
宣传橱窗使用的剧照(7套);
海报(30张);
用于电影节期间在电视台播放的预告片;
参赛影片须提供编剧、导演、男女主角、男女配角、摄影的个人艺术简历及照片。
4、参加比赛的影片应提供中文对白台本。
5、入选电影节节目的影片不得撤出。
第五条
入选比赛影片的制片公司(人)应向电影节执行委员会提供片中男、女主角和男、女配角的形象片段,共计三分钟,供电影节期间在电视台播放或在颁奖典礼上使用,这些片段奖在电影节闭幕后随影片拷贝一起寄回。如果制片公司(人)不能提供片段,应授权电影节执行委员会从该影片中节选。
第六条
评奖委员会由本届电影节执行委员会聘请,评委会由13人组成。评委会成员不得与比赛影片有直接的关系。电影节执行委员会主席或由主席指派一名副主席参加评委会讨论,但没有表决权。
第七条
1、本电影节设“飞龙”奖。评委会将评出下列奖项:
最佳故事片奖牐?
最佳编剧奖;
最佳导演奖;
最佳男主角奖;
最佳女主角奖;
最佳男配角奖;
最佳女配角奖;
最佳摄影奖。
2、评委会奖。该项奖的确认由评委会视情况作出决定。
“飞龙”奖和评委会奖的奖金额:最佳故事片奖金10万元人民币,其它每项奖金5万元人民币。
3、纪念奖。电影节组织委员会给参赛而未获上述奖项的影片和展映的影片授予纪念奖。
第八条
入选参赛或展映影片的来回运费及全过程中的保险费由电影节负担,境外拷贝要附中国海关的收据(必要的输入文件)。在此期间,拷贝如有损坏或丢失,电影节将按照报名表上注明的价值赔偿,如未注明,则按一般标准拷贝的通行价格给予赔偿。
具体收件人地址是:
1、中国珠海电影节执行委员会
地址:中国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景乐路新华书店大楼四楼
电话:(+86-756)3355103、3361354、3357704、3353752
传真:(+86-756)3357704、3353752
邮政编码:519015
2、中国珠海电影节执行委员会香港联络处
地址:香港湾仔港湾道30号新鸿基中心16字楼珠光(香港)有限公司
电话:(+852)28387008
传真:(+852)28386999
3、中国珠海电影节执行委员会澳门联络处
地址: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145号-155号珠光(集团)有限公司
电话:(+853)782233
传真:(+853)780819
拷贝将于电影节闭幕后一周内送回。
第九条
中国珠海电影节执行委员会主席有权对本章程的未尽事宜进行解释或做出裁决。
第十条
报名参加中国珠海电影节即视为承认并接受本章程。
文件引入
第一届中国珠海海峡两岸暨香港电影节章程 首届中国珠海海峡两岸暨香港电影节章程
(一九九三年八月二十七日首届组织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一、组织:
中国珠海海峡两岸暨香港电影节(简称中国珠海电影节)是经中国广播电影电视部批准,由广东省珠海市人民政府主办的永久性的国家电影节,每两年一届。首届将于1994年6月在珠海市举行。
二、宗旨:
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促进海峡两岸及香港地区电影事业的发展和繁荣。
电影节的口号是:团结、交流、创新、繁荣。
三、项目:
1、奖评、展映海峡两岸和香港地区的优秀故事片;
2、组织专家座谈中国电影文化的发展;
3、举办文艺演出。
四、参赛影片要求:
1、影片应是该届电影节前一年的元月一日以后出品的。首届应是一九九三年一月一日以后出品的;
2、影片应为35mm光学声带,放映时间不少于70分钟。
五、展映影片要求:
1、出品时间不限;
2、影片应为35mm光学声带,放映时间不少于70分钟。
六、报名:
1、影片制作者向电影节组织委员会报名参赛或参展。电影节组织委员会有权选择影片,在征得制片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后,可对影片进行删剪或技术处理,并有权辑录成3-5分钟电视节目在电视台播映。
2、报名参赛或参展的影片,应向电影节组织委员会提供下列材料:
1)、影片考贝或录像带(PAL、SECAN、NTSC)、激光视盘;
2)、电影节报名表、导演和主要演员简历、近照;
3)、电影简介、剧照(10X15cm)一套;
4)、宣传手册;
5)、海报(不小于50x60cm)。
3、上述材料应为中文书写,并于电影节开幕前3个月内(首届应于1994年3月31日前寄到,内地的请寄中国珠海海峡两岸暨香港电影节组织委员会,港台地区请寄中国珠海海峡两岸暨香港电影节组织委员会香港联络处。寄费自理,电影节组织委员会将送还以上材料中的第一项,邮费由报名者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