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以确定主要结构位置的线,如确定建筑的开间或柱距,进深或跨度的线称为定位轴线。
除定位轴线以外的网格线均称为定位线,它用于确定模数化构件尺寸。模数化网格可以采用单轴线定位、双轴线定位或二者兼用,应根据建筑设计、施工及构件生产等条件综合确定,连续的模数化网格可采用单轴线定位。当模数化网格需加间隔而产生中间区时,可采用双轴线定位。
定位轴线应与主网格轴线重合。定位线之间的距离(如跨度、柱距、层高等)应符合模数尺寸,用以确定结构或构件等的位置及标高。结构构件与平面定位线的联系,应有利于水平构件梁、板、屋架和竖向构件墙、柱等的统一和互换,并使结构构件受力合理、构造简化。
定位轴线一般应编号,编号应注写在轴线端部的圆内。圆应用细实线绘制,直径为8~10mm。定位轴线圆的圆心,应在定位轴线的延长线上或延长线的折线上。
1.平面图上定位轴线的编号,宜标注在图样的下方与左侧。横向编号应用阿拉伯数字,从左至右顺序编写,竖向编号应用大写拉丁字母,从下至上顺序编写(图7.0.3)。
2.拉丁字母的I、O、Z不得用做轴线编号。如字母数量不够使用,可增用双字母或单字母加数字注脚,如AA、BA…YA或A1、B1…Y1。
7.0.5组合较复杂的平面图中定位轴线也可采用分区编号(图7.0.5),编号的注写形式应为“分区号——该分区编号”。分区号采用阿拉伯数字或大写拉丁字母表示。
3.附加定位轴线的编号,应以分数形式表示,并应按下列规定编写:
1 两根轴线间的附加轴线,应以分母表示前一轴线的编号,分子表示附加轴线的编号,编号宜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写,如
2 1号轴线或A号轴线之前的附加轴线的分母应以01或0A表示,如
4.一个详图适用于几根轴线时,应同时注明各有关轴线的编号(图7.0.7)。
5.通用详图中的定位轴线,应只画圆,不注写轴线编号。
6.圆形平面图中定位轴线的编号,其径向轴线宜用阿拉伯数字表示,从左下角开始,按逆时针顺序编写;其圆周轴线宜用大写拉丁字母表示,从外向内顺序编写(图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