锯琴演奏家李元庆是深圳罗湖区文化馆副研究员、广东音协会员。他是中国第一位举办个人锯琴音乐会、撰写锯琴学术论文、出版锯琴盒带(CD和VCD)、研制锯琴获国家专利局颁发的专利证的音乐人。李元庆刚满13岁便参加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在北京某部文工团任演奏员。
1983年考上山西大学艺术学院作曲系。
1987年大学毕业后来到了深圳罗湖区艺术团。
1990年,他选择了锯琴音乐作为艺术生命的至爱与追求。从他认识锯琴那天起,就一直在为锯琴成为艺术殿堂中的瑰丽奇葩而努力专研。15年的光阴过去了,李元庆已成为中国著名锯琴演奏家,并在1993年开了全国第一场个人锯琴演奏音乐会。
1998年的美国国际锯琴大赛和2000年捷克世界锯琴演奏家大赛上,李元庆都荣获了金奖。
唐太宗的异母弟弟李元庆是唐高祖李渊的第16个儿子,唐太宗的异母弟,封道王。
中国音协书记处书记李元庆(1914—1979),音乐家。笔名袁里、李健,杭州人。
1929年入杭州西湖艺专学钢琴。
1931年去上海音专理论作曲系攻读,次年参加“北平左翼音乐家联盟”,开展革命音乐活动。21岁以大提琴演奏出名。
1938年任京华美专教授。1941年赴延安参加革命,任鲁迅艺术文学院音乐系教师、《民族音乐》编辑、华北联大音乐系教师等。
194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新中国建立后,历任中央音乐学院研究室主任,中央音乐研究所副所长、所长,中国音协书记处书记、民族音乐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曲协理事长,中朝及中非友协理事等职。为发掘、整理中国民族民间音乐遗产,开展中国音乐史的研究,改革民族乐器做了许多工作。主要著作有《音乐的故事》、《和声解剖》、《乐器法》等,创作曲有《将革命进行到底》、《清水河清又清》、大提琴曲《白毛女》等。
红河州艺术创作研究室音乐家李元庆,云南省云县人,白裔汉族。
1937年10月出生,
1956年参加工作,
1957年毕业于云南省中学教师进修学校(云南教育学院前身)数学大专班,同年到边疆红河县,先后担任中学数学兼音乐教员、文化馆负责人、写作报道组组长和文工队队长;
1982年调红河州群众艺术馆
1984年起担任红河州民间歌曲集成组组长(主编),
1988年首次评聘获副研究馆员职称,1992年调红河州艺术创作研究室,同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终身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特殊津贴,
1998年1月退休,
2002年9月受聘为蒙自高等师范专科学校音乐系客座教授;中国音乐家协会暨中国曲艺家协会会员。
山西省当代儒学研究会副会长李元庆,男,1934年8月生,山西省万荣县人。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先后从事中国逻辑史、薛思想与明代理学和三晋古文化研究。出版学术著作10余部,发表学术论文60余篇。主要著作:合著《中国逻辑史》、《中国逻辑史教程》、《中国逻辑史资料选》,合作点校《薛全集》、专著《明代理学大师薛》、主编《薛学术思想研究论文集》、合著《中国实学思想史》,主编《三晋一百名人评传》、《三晋文化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专著《三晋古文化源流》、《三晋文化》。事迹被收入剑桥《国际名人辞典》、香港《世界名人录》和《中国现代社会科学家大辞典》、《东方之子》、《三晋科技英才》等10余种辞书。目前正从事撰写学术专著《三晋雁门文化》和主持编纂大型系列普及读物《山西历史文化丛书》。
李元庆先生长期致力于地域文化的研究和思考,主张地域文化研究应该有理论构架;应该注意各个区域内部“亚文化区”的存在,避免“大而化之”的倾向;应该注意不同地域之间的对比研究,避免“各自为战”的倾向。其近著《晋学初集》。
南京大屠杀惨案审判法官李元庆(1907—1975),安徽省巢县(现巢湖市居巢区)人,李元庆参与审判制造“南京大屠杀”惨案刽子手谷寿夫。
清末农民抗粮领袖李元庆(1838~1904)清末农民抗粮领袖。开封市人。回族。清 。
济南初中数学名师李元庆,曾在济南56中学任教,初中数学特级教师,曾在济南教育电视台主讲《初中数学》,对中考数学考点、题型有独到的预知力、判断力,多次对历年的中考数学试卷进行点评,参与多本初中数学教辅材料的编写工作,在全国初中数学教育界有一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