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教安函〔2015〕9号
各乡镇中心校、县直各学校:
秋季开学在即,为切实做好全县学校安全工作,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
要充分认识新学年开学期间安全工作重要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采取有力措施,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宣传教育工作,以保障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把握重点,提高工作的实效性。
1、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学前,要对学校食堂、厕所、围墙、教学楼、学生宿舍、在建工程、校园周边等环境进行全面排查,并记录在案。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暂不能整改又威胁师生安全的,立即停止使用,并设置警示标志和防护栏,确保安全。
2、认真做好校园治安防范工作。各校要成立组织健全制度,建立学校领导、值周教师和安保人员参与的校园巡查制度,严防外来无关人员和不法分子侵入校园、扰乱教育教学秩序和危害师生安全。
3、认真做好学校交通安全工作。广泛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落实“路队制”,加强学生上、放学路途的安全管理,做好接送学生车辆的规范管理和清理整顿工作。凡有校车的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学生上车登记制度,交接登记制度和行车安全登记制度,切实落实定线、定点、定车、定人、定时、定跟车老师的“六定”出行措施,教育学生拒乘农用车,摩托车及无安全保障车辆。
4、切实做好学校卫生防疫和食品(含营养餐)安全工作,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或传染病爆发流行;加强学校周边食品摊点整治,提高广大师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5、切实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重点检查校园消防设施、应急照明、电器线路、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是否达标,切实做消防安全工作,确保不出现火灾或师生拥挤踩踏等群死群伤恶性事故。
6、做好未批中小学幼儿园的清理和整顿工作。对未审批中小学、幼儿园,要全面排查摸底,报送有关单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严防因其不规范办学行为引发安全稳定事故。
7、做好校园周边环境综合管理工作。在当时党委、政府、综治委的领导下,协调综治、公安等部门查找和消除校园周边治安环境隐患,严厉打击侵害师生人身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三、加强教育、突出教育的针对性。
1、开学后,各校要按《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等要求,以防溺水、防火灾、防交通事故、防传染病、防食物中毒为重点,通过课堂教学、应急演练、开学典礼、升旗仪式、主题班会、板报、家长会等形式。扎实开展“开学第一课”宣传教育及心理健康教育等活动,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2、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开展安全教育精品课程工程建设活动。
四、严格要求,确保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各校要成立专门检查组,对辖区内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各类学校还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管理网络,扎实开展工作,并加强和规范学校事故报告制度,确保上下信息畅通。
为确保开学各项安全工作落实到位,我局将对本通知精神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因工作不落实,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信息上报不及时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各校请于9月12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报局安全办。
颍上县教育局
2015年8月13日
希望本文关于切实做好2015年秋季及开学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