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由于不少商家一味追求设计与款式的独特,对首饰饰品牢固性及质量的把关有所下降,更有不法商贩以假充真,导致有关珠宝首饰方面的投诉居高不下,市消委会为此发布消费提示。
案例1:因为款式新而购买的手链,没过多久就坏了。送去修理取回时却发现手链已经“大变身”,根本不是当初看的式样,消费者许小姐就遭遇到这样的烦心事。今年5月2日许小姐在某珠宝专柜购买了一条3.45克的铂金项链,一个多月后项链断了一处,送回专柜维修。修好拿回后发现项链接口变黑变黄,26日许小姐将项链拿回专柜抛光,取回时,重量少了0.09克,即3.36克。且项链做工方面严重损坏,有3个水草花变形变小、没切面、没光泽、变黄,断的接口也接反了,许小姐发现原本没有断的地方也接过。某专柜补偿了0.09克铂金价格42.5元,愿意更换一条同款式3.36克铂金项链,但却要求许小姐再出244.5元,对此许小姐表示不满。
案例2:消费者钟小姐反映,她1月3日在某珠宝柜购买了925银项链一套,售价139元。结果佩戴两周后项链变成了金黄色,送到国家珠宝检测中心检测结果显示项链的成分是铜合金。
从市消委会受理投诉和咨询的情况来看,近年来消费者对黄金珠宝首饰的投诉和咨询主要集中在几个方面:一是珠宝本身出现质量问题,主要体现在脱色、加工不精细导致项链手链断裂或镶嵌类饰品的钻石(宝石)脱落。二是以假充真,主要体现在用一种珠宝玉石冒充另外一种与其外观相似的、更为高档的珠宝玉石,或用合成珠宝玉石冒充同类天然珠宝玉石。三是标识不规范,出售的珠宝玉石产品标识不明确,使用俗称进行定名,如将大理石玉定名为汉白玉;贵金属的标识不全。正确的标识应包括贵金属的材质及含量,如18K金可以用G18K或AU750来表示,但经常发现产品上仅标注了18K或750。将玉石类产品笼统地定名为“玉”,该类产品往往是玛瑙、蛇纹石玉、大理石玉、石英岩玉等中低档玉石。还有个别不法企业单位利用现代技术假冒检测机构的证书,达到一证多物或证物不符的目的,使消费者的权益得不到有效的保证。市消委会提示:购买珠宝饰品要索取发票并注明详情。
1、珠宝饰品属于高档的装饰品,选择一家正规的店购买尤为重要,并注意货比三家,要重点关注珠宝饰品的标识清不清楚,齐不齐全,如名称、产地、等级、重量以及相关的证书等,如果连这些最起码的标识都没有,最好不要购买。
2、因为珠宝饰品技术含量比较高,特别是产地、等级一般人很难辨别,选购时最好找一位懂行的朋友协助购买,这对您的维权很有帮助。
3、购买珠宝饰品一定要索取发票,要求经销者在发票上对所购珠宝饰品的名称、产地、等级、重量以及相关证书的编号注明清楚。总之,经销者对产品的介绍要与发票填写的内容相符。
4、不要将铂金首饰和黄金首饰同时佩戴。因为黄金质地较软,如果互相摩擦,黄金粉末会吸附在铂金上使铂金变黄,影响铂金的纯净光泽,如果频繁佩戴铂金饰品应该尽量每月清洗一次以保持闪亮的光泽,可用专用首饰清洁剂清洗也可自行清洁。
5、钻石、红宝石、蓝宝石等宝石类首饰,这些宝石质地坚硬能够承受较大的压力,但是它们也存在共同的缺点——脆。所以这些宝石经受不了摔打、敲击,否则会因很脆而崩落或因解理而沿解理方向产生裂纹甚至碎裂。因此,即使硬度最大的钻石也经不起撞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