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昨天表示,近日国务院正式批准了发改委上报的《国家核电发展专题规划(2005-2020年)》。《规划》显示,到2020年,我国将争取将核电运行装机容量从目前的906.8万千瓦提高到4000万千瓦,核电占全部电力装机容量的比重从现在的不到2%提高到4%,预计15年投资总额将达到4500亿元。
《规划》表示,核电年发电量占世界发电总量的17%,但我国目前这一比重却不到2%。我国自1991年第一座核电站秦山一期并网发电以来,有6座核电站共11台机组906.8万千瓦先后投入商业运行,8台机组790万千瓦在建(岭澳二期、秦山二期扩建、红沿河一期)。
按照“积极推进核电建设”的电力发展基本方针,到2020年,核电运行装机容量要争取达到4000万千瓦;核电年发电量达到2600-2800亿千瓦时。在目前在建和运行核电容量1696.8万千瓦的基础上,新投产核电装机容量约2300万千瓦。同时,考虑核电的后续发展,2020年末在建核电容量应保持1800万千瓦左右。
《规划》称,经过多年努力,我国已储备了一定规模的核电厂址资源。包括已建和在建工程外,在沿海地区开展前期工作已较充分的厂址共有13个,容量近6000万千瓦。未来15年内,我国将通过国际招标选择合作伙伴,引进新一代百万千瓦压水堆核电站工程的设计和设备制造技术,国内统一组织消化吸收,并再创新,实现自主化,迎头赶上世界压水堆核电站先进水平。“十一五”期间全面掌握先进压水堆核电技术,培育国产化能力,力争尽快形成较大规模批量化建设中国品牌核电站的能力。
按照15年内新开工建设和投产的核电建设规模大致估算,核电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总量约为4500亿人民币,其中,15年内项目资本金需求量为900亿元,平均每年要投入企业自有资金54亿多元。
自主化依托工程建设资金筹措以国内为主,原则上不使用国外商业贷款及出口信贷。国家根据可能,对自主化依托项目建设所需资金,从预算内资金(国债资金)中给予适当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核电企业采用发行企业债券、股票上市等多种方式筹集建设资金。此外,核燃料配套资金需求量较大,包括天然铀资源勘探与储备、乏燃料后处理等。资金筹措原则上按企业自筹资本金,银行提供商业贷款方式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