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王先生与北京某装饰公司兰州分公司签了装修合同。装修一个半月后,王先生进行中期验收,因装修质量问题与装修公司发生争议。王先生收回钥匙,请有关部门作质量鉴定。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有关部门认定装修质量多处有问题。据此,王向兰州市仲裁委申请仲裁。仲裁结果是,兰州分公司违约,要“双赔”,即退还王已支付的装修款2万元,并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以及承担其他有关费用共计5.37万元。该仲裁已于日前生效并履行。
仔细分析王先生的装修纠纷案,有两方面的发现:一是索赔成功非偶然。王先生索赔成功包括几个不可或缺的关键环节,如找正规的家装公司,签订合法有效的《家装合同》,装修中期验收发现问题,请有关部门做装修质量鉴定,及时申请仲裁;二是索赔成本实在高。目前在兰州做一下装修质量鉴定,5万及5万元以下收费标准是工程总造价的5%至10%,仲裁费用是工程总造价5%,而最大的付出则是王先生为此奔波花去的时间和精力,从2005年8月签合同装修,到2007年11月仲裁生效履行,期间的周折和身心疲惫只有当事人自己清楚。难怪有人戏谑,装修就是花巨资请人狠狠地折磨自己。
据了解,兰州的装修问题投诉正在以每年15%至20%的数字递增,王先生是向市仲裁委申请装修纠纷仲裁的兰州第一人,北京某装饰公司兰州分公司也是我市第一个被仲裁“双赔”的装修公司。数字对比说明一个问题,绝大多数业主遭遇装修纠纷后选择沉默或妥协。其中的原因笔者不好揣摩,也不鼓励大家都学王先生,毕竟,没几个人能像他一样执著。但至少有一个看法是应该得到认同的,让业主如此劳神费力甚至恐惧,装修公司的不诚信和装修质量多多的问题,有关部门必须想办法管管了。
就在今年11月初,针对装修投诉难以处理和界定的模糊地带,北京和上海分别出台管理办法,包括强制装修企业年检、家装第三方工程质量检测、装修行业《服务标准》。其中北京的强制装修企业执行年检制度规定,每年的年审直接决定来年企业的资质,而不再像现在这样“一劳永逸”,“未过关企业不能继续在北京揽活儿”,则直接卡住了“装修游击队”的命脉。据悉,上海“第三方监管”实施5个月来,装修查出质量问题须整改的复检率下降了50%多。
“双赔”案中业主赢了,但透过“双赔”案,同样可以看到不规范操作带来的“两败俱伤”。家装需求和装修公司相互依存的关系要走向良性循环,规范管理是唯一的出路。家装之事关系千家万户,与其“亡羊补牢”不如“未雨绸缪”,我们盼望着兰州地方装修服务标准尽快出台,把众多的问题装修“扑灭”在摇篮里,消灭“装修恐惧症”,让装修成为一件真正令人愉快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