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郑州11月14日电 今天全国河流污染防治会议在河南郑州召开。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透露,今年前三季度,全国两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出现“拐点”,首次双双下降。其中,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906.4万吨,同比下降1.81%%;化学需氧量为1044.5万吨,同比下降0.28%%。
虽然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将持续稳定下降,但是当前我国水污染仍然相当普遍,大江大河不堪重负,严重的水污染问题已成为危害群众健康、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据监测结果显示,2006年,我国地表水总体水质属中度污染,其中,辽河、海河为重度污染。在国家监测的744个断面中,无法使用的劣五类水近1/3,重点流域超过40%%的断面水质未达到治理要求,部分地区出现了“有河皆干,有水皆污”的情况。一些北方河流水资源开发利用率超过30%%—40%%的生态警戒线,其中淮河开发利用率为53%%,辽河为66%%,海河为100%%。
周生贤说,针对日益严峻的水环境形势,必须“让江河湖海休养生息”。因此,自2008年起,国家环保总局将对跨省界断面水质进行考核和评定,对不能按期完成工作任务和污染反弹严重的省份,暂停在该省安排国家支持的项目,停止审批该省需增加排污总量的建设项目;对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不落实收费政策、污水处理厂建成后一年内实际处理水量达不到设计能力60%%的,暂缓该地区工业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暂缓下达有关项目的国家建设资金。
周生贤强调,对未完成污染物总量控制任务的地区,要实行“区域限批”;凡是向河流排放有毒有害、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直接大量排放工业废水的项目,一律停止审批;现有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企业,2007年年底前完成限期治理任务,逾期未完成的将实行停产整治或依法关闭;2010年起,对河流环境敏感区域和枯水期等敏感时段,全面实行更为严格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将强化上市企业的环保核查,凡是有环境违法行为、排污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不得上市,已上市的企业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其环境行为。
此次大会确定,我国河流污染防治的近期目标为到2008年年底前,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主要指标达标率达100%%;2010年年底前,跨省界断面水环境质量有所改善,达到规划目标要求,城镇污水处理率达70%%,主要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比2005年削减10%%以上,水环境监管及水污染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得到增强。
记者 李禾 来源:科技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