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武汉11月19日专电(记者熊金超)记者从正在湖北举行的第八届中国艺术节上了解到,“十一五”期间,我国将建10个国家级民族民间文化生态保护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丰富、较为集中的区域,实施整体性保护。
文化部副部长周和平18日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座谈会”上说,加强文化生态保护,是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开展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点。这次座谈会在湖北省荆门市召开。
据介绍,国家级民族民间文化生态保护区将从重视整个文化生态环境的维护出发,重点保护古建筑、历史街区、传统民居、当地居民及其民族传统生活方式、风俗习惯、文化艺术、传统手工艺等。
文化生态环境是文化遗产赖以生长和传承的土壤。今年6月,文化部启动我国第一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试点,成立了福建省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包括福建泉州、漳州、厦门在内的这一实验区,是台胞的主要祖籍地,也是闽南文化的发源地和保存地。
今后几年,我国将在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基础上,总结经验,继续推动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工作,加强对文化生态的保护,并将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乡建设规划,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向纵深发展。
目前,有关《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命名与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已由文化部起草完成,正交由社会各界广泛讨论,修改完善后将尽快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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