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不少人都有如此“常识”,但凡体积或颗粒较大的药片,只要其表面刻有“槽”(包括“一”字或“十”字印痕),即说明可掰开来服用,换言之,“槽”,无疑为帮助服药者能更方便地掰开。
专家指出 许多药片上的刻槽或印痕,往往只是生产工艺上起装饰性的,并非提示供掰开。事实上即使因没有小剂量药片而不得不按刻痕掰开分别服用的药片,抽样检测显示,掰开后剂量上的误差率往往总在9%~37%,而诸如一些治疗心脏及心脑血管等“性命交关”疾患的药物,剂量误差一旦大于10%的,往往很可能影响疗效甚至出现意外。
专家提醒 诸如硫糖铝片、健胃消食片等对胃黏膜有保护作用或促进消化的药物,以及通常所见的大颗粒中成药丸剂片剂等,即使并无刻槽印痕,同样也能掰开后咀嚼服用以更利于吸收。相反,诸如四环素片、强力霉素片、硫酸亚铁片、复方新诺明片等对胃黏膜有较强刺激的药片,即使有“槽”也不宜掰开服用。
专家呼吁 除少数药物之外,绝大部分片剂类药物的包装和说明上均未明示该药片能否分割服用,故制订和出台相关规定责成生产厂商对不得分割服用药物予以特别明示,已刻不容缓。
健全片剂药物的剂量规格,特别是弥补小剂量规格的缺失,同样也是遏制当前片剂药物“掰服”成风的有效措施。凡不得掰服的药物,更应取消极易产生误导的装饰性刻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