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电视广播公司向上海某公司索赔30万元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电驴”、BT……这些在互联网上大行其道的P2P(点对点)免费下载工具,越来越成为影音公司的眼中钉。昨天,记者获悉,上海一家公司因涉嫌传播《陀枪师姐IV》被香港电视广播有限公司起诉,索赔30万元,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黄先生在2002年对P2P开源软件eMule(俗称“电驴”)进行汉化改写后,创立了VeryCD网站,又于2005年6月成立了上海维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公司形式运营该网站。早在2003年9月,《陀枪师姐IV》已经通过eMule汉化软件和VeryCD网站上传播开来。拥有该连续剧著作权的香港电视广播有限公司表示,网站的这种行为为互联网用户提供了方便,是一种帮助侵权行为。
上海维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则表示,网站是以“分享互联网”为主题的社区网站,用户可在网站发布链接,其他用户可使用eMule软件对其链接进行下载并交换文件内容。“这个过程是由用户操作完成的,是用户之间的交换,网站上不存在文件内容,也不存在《陀枪师姐IV》作品。”该公司表示,即使网站存在《陀枪师姐IV》作品的链接,公司也在接到通知后立即予以删除,没有对这一作品进行任何复制、发行和网络传播的行为。
经过浦东新区法院调解,黄先生承认其在VeryCD网站上基于P2P技术而产生的行为导致《陀枪师姐IV》被传播,该行为严重侵犯了香港电视广播有限公司的合法权益,对此深表歉意;同时,自愿支付赔偿金8万元。
[新闻延伸]
下载后未断开BT应承担侵权责任
BT和“电驴”都是P2P软件,虽然两者使用的网络协议不同,但本质上还是点对点的下载软件。2005年,由于利用BT技术在网上发布电影种子,香港男子陈乃明被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以分发侵权物品、损害版权持有人的罪名判处3个月监禁。这也是全球第一例因为在BT上传播影音文件被处以刑罚的案例。
“我为人人,人人为我”,这是BT等P2P软件的口号。在这种网络共享方式下,下载文件的人同时也是文件提供者,下载的人越多,下载速度就越快。目前随着美国连续剧《越狱》、《英雄》等电影、电视剧的热播,下载电视剧的BT使用者似乎也在涉嫌侵犯知识产权。
“个人出于学习、欣赏等非商业性目的使用他人作品或软件的,不构成对他人版权的侵犯。但是,如果出于商业目的使用或者未经许可传播他人作品或软件,则属于侵权行为。”上海联业律师事务所王展律师表示,尽管我国对于P2P方式下载和传播他人作品或软件并没有专门性规定,但是编制BT程序供他人下载作品的人,应该承担非法传播他人作品的侵权责任。
王展表示,个人用户利用BT下载供自己欣赏,不构成侵权,但是下载完毕后保存至计算机硬盘,如果未断开BT运行或者以后运行BT,那么该用户保存的作品或软件数据就构成其他网络用户下载的种子,此时,该个人就应该承担传播他人作品或软件的侵权责任。
“BT使用者一般需承担民事责任,但是第一个上传种子的人,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王展表示,此类P2P软件诉讼在中国并不多见,主要是著作权人无力查找网络传播的证据,如果追究个人的责任,又要面临诉讼成本问题,可能得不偿失。
那未来p2p的行业前途在哪里呢?站长网的顾问王彦谈到:
个人网站做p2p的不少,特别是最近2年来,各种p2p的软件雨后春笋。
一位在p2p流媒体行业有丰富经验的技术朋友,写了"2007年P2P流媒体将会怎样发展?"这样的一篇文章,其观点很独到和专业,我觉得应该和业内人士分享,拿来从个人的角度点评一下吧。
P2P内容分发技术的演化
计算机网络发展演化过程不断在集中和分布之间摆动。早期计算机的使用模式是众多用户共享大型计算机,以后发展了个人计算机,从集中走向分布。在互联网上存在类似情况,开始采用客户机/服务器方式,使用网站上集中的服务器。进一步发展将走向分布式,集中的服务器变成分布式的。
P2P技术将许多用户结合成一个网络,共享其中的带宽,共同处理其中的信息。与传统的客户机/服务器模式不同,P2P工作方式中,每一个客户终端既是客户机又是服务器。以共享下载文件为例,下载同一个文件的众多用户中的每一个用户只需要下载文件的一个片段,然后互相交换,最终每个用户都得到完整的文件。
实现P2P的第一步是在互联网上进行检索,找到拥有所需内容和计算能力的结点地址;第二步是通过互联网实现对等连接。为了充分发挥互联网无所不在的优势,不能对互联网协议进行任何修改。解决的方法是在基础的互联网上架设一个P2P重叠网。
P2P重叠网分为无组织的P2P重叠网、有组织的P2P重叠网和混合型网三大类。目前在互联网上广泛使用的大多是无组织的P2P重叠网,如BitTorrent(BT)下载。而有组织的P2P重叠网目前还处于学术界研究阶段,如Tapestry、Chord、Pastry和CAN等网络。正在研究的新一代的P2P应用包括多播、网络存储等都运行在这种有组织的P2P重叠网上。一些实用系统开始使用混合型结构。
无组织的P2P重叠网已经演进了几代。第一代P2P网络采用中央控制网络体系结构。早期的软件Napster就采用这种结构;第二代P2P采用分散分布网络体系结构,适合在自组织(Ad hoc)网上应用,如即时通信等;第三代P2P采用混合网络体系结构,这种模式综合了第一代和第二代的优点,用分布的超级结点取代中央检索服务器,并进一步利用有组织网的分布式哈希表(DHT)加速检索。
广播影视资料内容的分发主要采用两种方法:一种方法是先下载,下载后再观看,这种方法现在被称为播客(Podcast);另一种就是用流媒体的方式边下载边收看。P2P技术对这两种方式都支持。
P2P共享下载大家比较熟悉。目前常用的P2P软件BT属于第三代混合型无组织网。每天全球都有数以千万计的网民用BT软件下载整部电影、MP3和大型软件等,其数据流量已占全球因特网总数据流量的70%以上。在中国情况类似,宽带用户大部分流量是P2P应用。版权问题是困扰P2P下载发展的主要问题,目前一些有合法版权的播客网站开始健康发展。
P2P流媒体是近年来才发展起来的,目前在中国发展得非常好,有10多家网站采用自主开发的软件提供P2P Internet视频服务,注册用户达250万户。
<点评>: P2P流媒体正在一步一步发展,从无组织的P2P重叠网到混合网络体系结构等等.业内处于领先地位的conby公司对如何发展p2p富媒体业务有深远的见解,它的一位具有丰富研发经验的人员提到过:如何利用好p2p技术而又能保证互联网的安全共享问题是非常重要的。确实,这话从该公司出品的ppshow可以得到验证,公测是经过80万的用户使用测试,已经在p2p的技术上领先于其他同类产品,也由于该产品具有自主研发的独特天分,
在版权及相关的权利方面享有自我的权利。使用的时候不必担心不必要的版权纠纷,这样可以减少公司投入的资金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