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上市即面临市场与知识产权两个方面的考验
说文雅点就是“山尧 山尧 者易折,皎皎者易污”,说通俗点儿“人怕出名猪怕壮”。百度风光上市,立刻引来官司缠身。当然,这并不是说,上市前后,起诉的事实有任何本质的变化。首先就是上海步升音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简称步升)起诉案。9月16日,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百度公司败诉。法院判决,自判决生效之日起,被告百度公司停止在其网站上提供原告享有录音制作者权的涉案歌曲的MP3文件下载服务; 同时,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68000元(按每首歌2000元计算)。
就在百度对这一判决不服,当庭表示将提起上诉,更大的起诉案又来了。此次起诉的原告是环球、华纳、滚石、索尼-百代、正东、新艺宝和金牌娱乐等香港七大唱片公司,他们状告百度公司未经允许在其经营的网站上对涉案的137首歌曲进行在线播放和下载服务,并为此向百度公司索赔经济损失167万元。
起诉方与被告争论的焦点在百度网站上歌曲的在线播放和下载服务是否侵犯著作权。起诉者认为,百度通过网络传播在些曲目构成了侵权,而百度的辩词是“百度并不在自己的服务器上存储MP3,只是提供链接”,百度认为法院对搜索引擎的服务流程和模式,事实认定错误、法律适用不当。
网络版权联盟秘书长王斌向认为,互联网的知识产权保护要从源头抓起,真正侵权的是提供MP3下载的网站。这也是百度的内心感受,只是不能明说罢了。但即使不是“主犯”,至少也会被认定属于盗版音乐的“帮凶”和“从犯”。
目前,MP3搜索是百度的核心业务之一,占到了其总搜索流量的20%以上。从量上来看,如果官司不能有个好的解决办法,造成实际影响是肯定的。面对官司,百度也正在与音乐公司寻求和解的办法,但无论结果如何,百度都不会是赢家。
百度由此可能走上漫长的被起诉之路,步升是个开始,七大公司是个延续和壮大。
可以看到在目前国内对于网上音乐搜索,提供下载链接的互联网服务并没有明确的法律界定的情况下,官司对于百度是个很大的麻烦。第一起官司败了,即使不败,百度刚刚上市就面临诸多侵权官司,肯定有损公司形象和声誉,一些投资人对此也会不满吧。
虽然不是殃及池鱼,但绝对有杀鸡骇猴的作用。8月份,门户网站网易突然宣布,中止其在线音乐搜索和下载的服务,也与侵权官司有直接或者间接的关系。
据说,目前在中国7000多家音乐网站中,只有不足20家拥有合法的内容提供权。在此,百度与提供MP3音乐下载的网站企求的是网民习惯为音乐付费,那样,百度仍可以提供搜索服务并与合法网站按比例分成。
但现在,祸不单行的是,就在官司期间,由于最近两家投资银行为百度股票确定的目标价位远低于当前股价,百度股价在一个交易日里下跌了28%。可以看到,刚刚上市的百度立刻就迎来重大的考验,而知识产权与资本,两个方面的考验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百度的风光将延续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