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币抽水惹纠纷,南山区法院受理该案将择日开庭审理
腾讯游戏以每局10%的比例提取游戏赢家游戏币,玩家以涉嫌“游戏币抽水”的欺诈行为将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讯)告上法院。南山区法院已受理该案,这是该院受理的首宗涉及网络游戏服务虚拟财产合同纠纷案,将择日开庭审理。
原告陈某以合同纠纷为由向南山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腾讯终止其跨地区电信增值服务中的欺诈行为,并双倍返还原告因接受该项服务所支付费用。
原告称,今年2月10日至14日,其通过168声讯服务方式,分三次向腾讯支付费用35元,接受了被告提供的互联网跨地区电信增值服务:即分三次购买Q币35个,并兑换成35万个游戏币参加网上QQ斗地主游戏。但进行消费后,发现被告提供的服务存在欺诈行为:按照被告提示的游戏及游戏币规则,游戏币输赢与游戏积分输赢之间应存在固定比例关系,但在实际游戏过程中,游戏赢家实际获得的游戏币少于按照实际获得积分与固定比例关系换算的游戏币数量;而游戏输家则被扣除按照实际减少积分与固定比例关系换算的游戏币数量。原告测算发现,游戏赢家每局游戏实际上被扣除了10%的应得游戏币,游戏赢家实际获得的游戏币是游戏输家实际被扣除的游戏币的90%。
原告认为,被告按照每局10%的比例提取游戏赢家游戏币的做法实际系一种“游戏币抽水”的欺诈行为。游戏玩家无法通过被告提示的游戏规则预知,被告在未明示“游戏币抽水”的情况下向原告及广大游戏玩家提供互联网跨地区电信增值服务,构成欺诈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