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下午,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对一起网络黑客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盗窃罪分别判处孟动和何立康有期徒刑3年和1年6个月,并双双判缓刑。
毕业于武汉某高校计算机专业的孟动,是广州某公司的电脑维护员,他与其高中同学何某的弟弟、刚毕业的大学生何立康组成了犯罪同盟,将窃取的有关网站的账号和密码,提供给了在太原市一个网吧打工的何立康。两人商定入侵上海茂立实业有限公司在线充值系统,从中窃取该公司从腾讯公司以每个0.77元价格购进的Q币,以及从网易公司以每50点4.25元价格购进的游戏点卡,然后将获得的币卡低价出售牟利。何立康陆续从茂立公司的账户内窃取Q币32298只,价值人民币24869.46元。他还陆续从茂立公司的账户内窃取游戏点卡50点134张、100点60张,价值人民币1041.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