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政府机构重组,对《规定》中的相关机构表述进行了修改细化之外,对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门槛也相应放低,并对境内电信企业境外上市的审查权限放宽。
日前,中国政府对《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进行了修改。
其中,由于政府机构重组,对《规定》中的相关机构表述进行了修改细化之外,对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门槛也相应放低,并对境内电信企业境外上市的审查权限放宽。
此次《规定》修改,主要表现在,对设立企业注册资本的降低幅度过半;减少了申请报送文件及审批时间;对设立企业的基本情况、服务项目、业务预测和发展规划、投资效益分析、预计营业时间等不再形成文字方面的预期;删去了“境内电信企业在境外上市,必须经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批准。”
距2001年中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将近7年时间,当年12月便颁布的《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于2002年初便开始生效,并以有限度、承诺逐步放开时间表的方式对外资进入中国电信市场表示了欢迎。根据《规定》,外商投资电信企业在我国境内提供电信服务业务,可采用设立合资公司的形式。
此间比较有代表性的合作案例有,中国联通于2003年3月与美国高通公司共同出资组建了联通博路致力技术研发;2004年4月,中国联通与韩国SKT共同出资成立联通时科进行增值业务的运营,SKT占有49%的股权,这家公司是加入WTO以后我国首家经营增值业务的电信有限公司;NTTDoCoMo、法国电信纷纷在北京成立研发中心;英国电信和西班牙电信通过与中国网通的合作发展内地市场;沃达丰数十亿美元购买中国移动3.3%股权,并联手推进HSPA/LTE的研究。
在基础电信领域中国电信运营商均已在海外上市,募集海外资金数百亿美元。华为、中兴等设备制造商都已经成为国际知名的企业,他们的产品已经出口到世界百个国家和地区。
在刚刚入世时,我国固定电话用户数和移动电话用户数当时刚刚“破亿”,面对如今已经成数倍之规模的巨大市场,降低外商准入门槛将有利于运营商和用户,同时也将吸引外资与合作。根据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时的相关承诺,2007年中国电信市场将全面向外资开放。
坐在中国电信运营商头把交椅之上的王建宙每每谈及软实力和硬实力时,对于中国移动的软实力耿耿于怀,坦言与国际知名企业还有差距;在谈及国际漫游费,他希望中国的电信运营商要有充分的话语权……
而中国电信的领军人物王晓初则认为,WTO扩大了电信市场的空间,能够使中国的企业“走出去引进来”,充分利用外资发展;为国内的电信企业在全球背景下引入技术和业务,满足用户日益多元化的需求提供了保障;有更多的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的管理经验的机会,有利于企业规范和企业的管理,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对于《规定》中的相关修改,尽管有分析认为这不过是WTO中所承诺的系列举措中的一个步骤。但有专家认为,这是3G即将启动的一个标志性举动,它将有利于中国在3G市场的良性发展。因为3G时代,成熟的语音业务不再是赢利的重点,相反,现在处于寒冬期的增值业务恰恰是3G的亮点所在,它对技术、业务营销思路、客户管理流程等等都提出了新的要求,国外成熟的运营模式将有助于中国3G的发展,同时在资金方面也能获得帮助。此外,在全球电信运营商的ARPU值都呈下滑趋势下,对于想进入中国市场的国外运营商而言无疑是一个发展契机。
当然,3G只是受益的一方面,还比如无线城市、VoIP等等业务和新技术的运营,也将是一个全新开放的巨大市场,国内企业的资金引入和国外企业的进入最终将使得市场在监管有序的情况下形成良性发展,受益的将不止是国内的运营商还包括“外来和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