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是一支非常重要的力量,但是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大多数中小企业在规模、管理、业务发展上和大型企业相比,都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中小企业要想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生存下来,必须比大企业更加灵活、高效、创新。
信息技术的发展,为中小企业同大企业在同一起跑线上竞争创造了有利条件。中小企业可以通过互联网在全球销售产品和服务,而不必花费昂贵的推销费;中小企业之间可以通过互联网结成暂时的盟友,以取得它们各自不能单独完成的订单;企业除了通过电子商务销售产品和服务外,还可以利用互联网提供客户支持,企业经理可以在旅途阅读邮件,了解业务动态并做出决定。信息化建设已成为中小企业提高自身竞争力的必由之路。
在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方面,美国和日本作为这方面的先驱,已经在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榜样:
美国虽然是个超级经济大国,但500人以下的中小企业在美国经济中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据美国中小企业管理局官员介绍,到1997年财政年度末,美国已经有中小企业2200多万家,它们启用了全国一半以上的劳动力,创造了全国一半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据统计,美国出口商品的70%来自中小企业,而新兴企业中的99%也属于中小企业。近年来,中小企业已成为美国大部分新增就业岗位和技术创新的源泉,也为美国经济的持续增长做出了极其重要的贡献。
因此,美国有关政府部门采取了各种措施来推动中小企业信息化的发展。为了增加中小企业获得贷款和信贷的机会,美国小企业管理局到2000年向小企业提供累计达770亿美元的贷款和信贷。据统计,美国1999年花费100亿美元用于实施中小企业电子商务计划。但更为重要的是,小企业管理局的各种资金援助计划填补了按正常条件无法获得私人贷款的小企业的信贷缺口。在政府和国会制定政策法规时,为小企业说话,使政策法规对小企业的发展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同时,为小企业利用信息技术争取税收优惠。例如,1999年,克林顿政府提出了“全球电子商务纲要”,主张官方应减少不必要的限制,帮助民间企业发展以促进Internet商业竞争。1998年6月23日,美国白宫推出《Internet税收自由法案》,提出3年内暂免Internet访问税,并且,针对无形商品(如电子出版物、软件),免征税款。
同时,为了鼓励客户上网购物、消费,增强客户上网交易的安全感,美国联邦交易委员会建立了Internet实验室,对Internet上日益增多的欺诈行为采取行动。美国和加拿大的执法部门还建立了Consumer Sentinel数据库,已记录了17万以上消费者对电话推销者、邮购公司和Internet商品的投诉,为中小企业信息化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在企业信息化方面,日本企业要比美国晚行一步,但近两年大有奋起直追之势。为制定日本高度信息化社会发展的综合政策,协调国际合作,2000年森喜朗政府上台后,专门成立了信息通信技术战略总部,并明确提出了优先发展日本信息技术的新战略:将信息技术革命作为动力,加快恢复和发展经济,推进经济结构改革,增强国际竞争力。
在通产省的指导下,日本从80年代初建立了日本中小企业事业团信息中心,并与中央及地方政府群众团体和有关单位、机构互相支援,密切合作,加强交流共同发展。日本政府还加快网络建设步伐,加强和完善支援中小企业机构的跨区域合作实现信息共享。如通产省提供资金,帮助这些机构通过建立内部网络以及利用因特网,构筑起广泛的信息发布和接受系统,将各国立、公立研究机构的研究成果、新技术及各种经营信息通过网络提供给中小企业,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另外,日本政府还建立大型国家级信息系统,推动企业信息化管理。
政府还制订或修改一些有关法律和法规。包括《信息技术基本法》、《信息公开法》、《电子签名法》和修改《商业登记法》等,将发展信息通信技术逐步纳入法制轨道。
从以上两个国家的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方面,可以看出,发达国家在这方面主要是通过为中小企业提供一个良好的信息化环境来为中小企业信息化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