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大嘴”宋祖德在博客上报料称著名导演谢晋的死因是酒后乱性,引起轩然大波,前日,广电总局传媒机构管理司任谦司长在会上发表讲话,公开批评宋祖德:“对于这样的害群之马必须要清除出去。”宋祖德随即在博客上发表律师函,要求“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1万元,否则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昨日,记者再度致电宋祖德博客中提到的“当事人”刘信达,他称自己握有当晚情况的录音,并愿意为宋祖德出庭作证。不过,刘信达的回答前后矛盾,并且坚持不肯提供自己的房间号码让记者求证。与此同时,对于宋祖德的说法,上虞的春晖中学方面和谢晋公司的总经理都怒斥为:极其卑劣的诽谤!
上虞国际大酒店,谢晋生前最后一晚所住的房间(左边那间) 本报记者 乔雪阳 摄
宋祖德发函索赔1万元
因宋祖德日前在博客上诽谤刚刚去世的导演谢晋,称其酗酒乱性,前日,广电总局传媒机构管理司司长任谦在“2008影视产业发展论坛暨电视节目推介会”上对宋祖德点名批评,表示“对于这样的害群之马我们必须要清除出去。”宋祖德则回应如果任谦不道歉,他将在三日内发律师函给对方。然而,还没有等够三日宋祖德就已经按捺不住,昨日,他通过博客向广电总局及任谦发出律师函,要求任谦道歉并索赔1万元。
记者随后致电宋祖德,他告诉记者,这份律师函已经寄出,估计明天就能到达。他的态度非常强硬,“因为这个事情,我在今天已经蒙受了五百万元的损失,当然更要维护我的名誉。”他甚至表示,自己的胜算比较大。
“当事人”难以自圆其说
本月19日,被网友称为“宋大嘴”的宋祖德在其博客上发表文章《千万别学谢晋这样死》,称谢晋死因是酒后乱性,并称自己参股的公司股东刘信达就住在上虞国际大酒店谢晋房间的隔壁。当天,记者立刻致电宋祖德了解情况,宋祖德称用自己的人格担保绝无虚言。宋祖德随后向记者提供了刘信达的手机号码,让记者去跟刘信达本人联系。
刘信达在电话里的说法跟宋祖德博客中的说法基本一致,不过对于记者的几个疑问,他的解释颇为牵强。记者向刘信达询问他当时所住的房间号,以便查证他是否住在谢晋的隔壁,刘信达却不肯提供。记者表示能够向酒店方面查询时,刘信达则称当晚并不是用自己的身份证登记入住的。
刘信达告诉记者,他听到声音的时间大约是凌晨两点左右,但当记者指出谢晋的尸检结果表明他可能死于凌晨1点时,刘信达连忙辩称自己记不清楚时间了。刘信达甚至声称自己无意当中将当晚的情况进行了录音。
昨日,记者再度致电刘信达,他表示要是因此打官司,自己肯定会出庭为宋祖德作证。尽管一再强调自己说的是真的,但刘信达坚持不肯透露自己当时所住房间或者谢晋的房间号,他表示自己此举纯粹是为了保护助手:“我当然天不怕地不怕,当晚我所住的房间是用我助理的身份证登记的,我的助理是一个懦弱的人,他不像我把世界看得这么清楚,愿意说出事情的真相。我倒是大无畏,但是我要保护人家啊,不能随便把人家的名字说出来。”
当记者希望刘信达能够提供他所提到的录音时,刘信达拒绝了记者的这一要求,表示录音只会提供给法庭。
广电总局方面暂不回应
另外,就宋祖德索赔一事,昨日,记者拨打了广电总局传媒机构管理司办公室的电话,对方工作人员表示不接受采访。任谦司长的电话也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的状态。
记者随后就此事采访了四川舟达律师事务所的任云峰律师。任律师分析说,宋祖德对谢晋所说的那些话和任谦对宋祖德所说的那些话,其实是属于不同的行为主体。如果宋祖德在博客上对于谢晋所说的那番话的事情没有触犯传媒机构的相关管理规定的话,任谦司长在“2008影视产业发展论坛暨电视节目推介会”上的那番表述就欠妥。不过由于宋祖德平时口碑很差,胜算的可能性也不大。如果宋祖德之前对谢晋所发表的那番言论欠妥,谢晋的家人或者继承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其赔礼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