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分规则的主要变化
1、2009年规则中将A、B裁判分别改成为D、E裁判。D、E裁判的职责分工和D、E分的评判内容并未改变。因而,原来的A分和B分,就分别改为D分和E分。
2、第八页——“全队违规”的一条中的四款和第九页中的——“教练员行为处罚”的三款的扣分,均从原来的0.8→1.0。
3.第三章第8条1——III:增加了双杠准备活动的记时裁判员一名。
4、第18页的第11条中的“E”分內容将是如下因素相加:10个动作(少年组8个动作)难度之和。(挑选最好的9个动作、少年组为7个动作)但是,每个动作组别,最多只能四个,包括下法动作。成套动作的价值及同一动作组别的4个动作均没有再提按先后顺序来计算。
5、第19页的12条:原来难度组别有A、B、C、D、E、F 6个组别,其难度价值分别为0.1、0.2、 0.3、0.4、0.5、0.6分,在此基础上增加了G组,成了7个组别。每个G组动作有0.7的难度价值分。
6、第26页22条第3款:对原来小错、中错、大错和失败的扣分分别为0.1、 0.3、0.5和0.8分,新规则将失败的扣分提到了1.0分。
7、鞍马第40页h条中的II款,把180度或270度(B)1FLOP下的B+B去掉。
8、第45页37条的吊环扣分表中,删掉了“摆动、静止和力量动作分布不均”这款项。
9、第49页6条:跳马去掉了由E组裁判对前手翻类动作(Ⅲ)两手撑手位置的扣分规则。
10、第50页E组裁判员扣分的最后一款:“完成动作组别III的动作时双手位置未成直线”删掉。
11、第51页双杠43条第5款A删掉。
12、第53页44条第3款补充规定和说明里增加了b说明,即空翻动作在一个动作组别中的变化不能多于一次,否则按出现时间顺序第二次将被认为是重复,如:支撑前团身后空翻两周成挂臂-支撑前屈体后空翻两周成挂臂,向后大回环团身后空翻两周成挂臂-向后大回环屈体后空翻两周成挂臂,还有支撑后摆分腿前空翻5/4成挂臂-支撑后摆分腿前空翻5/4成屈臂撑等。
二、单杠项目:
新增动作:
★ 中穿前上转体360度成混合握倒立D(IV 16)
升值动作:
★ 双手扭臂握盖洛德D→E(II 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