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自称是腾讯公司离职员工的网友称自己签署的劳动合同中确实有竞业禁止的规定,即员工无论因何种原因离职,自离职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在研究、生产、销售或维护前雇主经营范围的同类产品与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前雇主有竞争关系的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该网友表示:“腾讯发展到今天,业务基本上包括了所有的互联网领域,我们离开腾讯就意味着要离开互联网行业了吗?”
昨日,腾讯公司对此事进行了文字声明,该声明表示,腾讯与这15名前员工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中依法规定了竞业禁止条款和保密条款,发放了相应的津贴和补偿,也曾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对其进行培训,并将相关商业机密、技术秘密对其保持透明。员工离职后如不能依法遵守协议,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腾讯此举的目的无疑是给在职员工一些警示,进而遏制腾讯的人才流失现象。 【更多内容请关注科技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