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消息,据中国新闻网报道,工业和信息化部通知,长期被消费者和业界诟病的短信网间差别定价将被取消,在2009年1月15日前基于就低不就高原则实行内外网间统一定价。届时起,移动、联通和电信三大运营商的6亿多手机用户间互发国内短信将享有统一的0.1元/条的价格。
据工信部10月份通信统计月报数据显示,截至10月31日,中国手机用户总数为6.27亿户。目前,除了小灵通外,我国手机用户在同一家运营商的网络内互发国内短信,费用是0.1元/条,而在不同运营商的网络间发送国内短信时,一般费用为0.15元/条(移动神州行用户为:网内0.15元/条,网外0.2元/条),实行的是“异网异价”政策。
2009年1月15日前实行网内网间统一定价
工信部和发改委在日前联合下发的通知中要求,对现有涉及短信差别定价的资费方案,各级电信企业要认真清理,建议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于2009年1月15日前实行网内网间统一定价。
通知同时要求,自2008年12月1日起,各级电信企业停止推出涉及短信业务网内网间差别定价的资费方案;从2009年1月1日起,目前已存在的上述差别定价资费方案,各级电信企业停止发展新用户。
不能按时完成者需备案工信部
通知称,对确有困难暂不能实行统一定价的,各电信企业集团要提出稳妥可行的处理方案,在2009年1月15日前将清理结果和处理方案报工信部。
通知要求,各地通信管理和价格主管部门要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对相关电信企业的指导和监督。附:工信部原文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取消短消息业务网内网间差别定价有关问题的通知
工信部联通【2008】340号 【发布时间:2008年12月03日】【来源:通信发展司】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
为进一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电信市场公平公正、有效有序的竞争环境,促进电信行业健康协调发展,经研究,决定取消短消息(含多媒体短消息,以下同)业务网内网间差别定价,现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自2008年12月1日起,各级电信企业停止推出涉及短消息业务网内网间差别定价的资费方案。 自2009年1月1日起,目前已存在的上述网内网间差别定价的资费方案,各级电信企业停止发展新用户。
二、对现有的涉及短消息业务网内网间差别定价的资费方案,电信企业要认真清理,建议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于2009年1月15日前实行网内网间统一定价。确有困难暂不能实行网内网间统一定价的,各电信企业集团公司要提出稳妥可行的处理方案,于2009年1月15日前将清理结果及处理方案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三、资费清理过程中涉及资费方案变更,应按照电信资费审批备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和价格主管部门要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对相关电信企业的指导和监督,遇到新情况、新问题应及时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