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文档”下设7个选项
1、视频:usb连接方式对应文件夹“videos”,可利用usb连接方式将3gp文件传至手机并可在手机上播放;手机摄像功能所生成的摄像文件保存在此文件夹。usb连接方式将其他格式文件保存至此文件夹手机将无法显示。与手机“摄像册”为同一目录,usb传入的3gp文件从“摄像册”也可看到并能播放。
2、照片:usb连接方式对应文件夹“photos”,可利用usb连接方式将jpg文件传至手机,并可在手机上查看(文件不能太大,否则只能显示不能查看);手机照相功能所生成的照片文件保存在此文件夹。拍照选择76×76象素生成的照片无法在手机上的这个目录里找到,但连接usb时电脑可以看见,为bmp文件。usb连接方式将其他格式文件保存至此文件夹手机将无法显示。与手机“相册”为同一目录,usb传入的jpg文件从“相册”不能看到。
3、图片:数据连接方式专用文件夹,可在数据连接方式连接电脑时下载图片到手机或删除手机上保存的图片,但不能上传图片到电脑。
4、音乐:usb连接方式对应文件夹“music”。可利用usb连接方式将mp3文件传至手机,并可在手机上查看、播放、设置为铃声。usb连接方式将其他格式文件保存至此文件夹手机将无法显示。
5、铃声:数据连接方式专用文件夹,可在数据连接方式连接电脑时下载铃声到手机或删除手机上保存的铃声(格式支持mmf、mid、amr),不能上传铃声到电脑,原机自带的铃声不能删除。手机录音功能生成的amr文件保存在此文件夹中,可播放、删除、设为铃声。
6、游戏:数据连接方式专用文件夹,可在数据连接方式连接电脑时安装java文件到手机或删除手机上安装的java,原机自带的java游戏不能删除,自行安装的java也可在手机上删除。(注:经试用,328java兼容性较差,网上下载的java文件安装成功并可使用的比例不到20%)
7、其他:usb连接方式对应文件夹“others”,可利用usb连接方式将gif等类型文件传至手机,并可在手机上查看(文件不能太大,否则只能显示不能查看),mp3、3gp文件usb方式传到此文件夹在手机上能够识别,但不能播放。mmf等铃声文件可以通过usb保存到手机,可以播放并设置为铃声,且不占用“内存存储器”空间,也没有大小限制。
另外:利用usb方式从电脑将gif文件保存到手机的“photos”文件夹时,手机“照片”下看不到。usb方式保存到手机的jpg、gif在设为桌面时手机提示“设置并复制到图片,继续吗?”选择“是”手机“图片”文件夹会自动增加相应文件。手机所拍摄的照片只能在“相册”中设为桌面,在我的文档——照片下不能设置为桌面。
不知道lg的程序设计师为什么把很简单的东西搞地这么复杂!不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