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下,我区中小企业受到不同程度冲击,其中融资难更成了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最大阻碍之一。为了切实缓解我区中小企业融资难,加大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力度,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了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昨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了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新闻发布会,详细对《意见》进行了解释与说明。
逾3成中小企业无法获得银行贷款
在新闻发布会上,自治区经委副巡视员周华德说:“最近,自治区经委对全区1197户规模以上中小企业融资情况的调查统计表明,约有30%中小企业无法从银行贷款,有30%的中小企业难以获得银行贷款。没有贷款,使得部分中小企业停产倒闭。今年一季度私营企业注销1632户,是上年同期注销的2.6倍,主要涉及批发和零售业,制造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这1197户企业去年主营业务收入1174.3亿元,占全区规模以上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22.9%,资金缺口为320.9亿元。”可以说,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资金缺口的难题,就能支持中小企业扩大再生产、创更大的利润。
3年实现小额贷款公司全覆盖
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了构建中小企业融资激励机制、完善中小企业融资外部环境等17条意见。
《意见》要求有条件的市、县人民政府可设立一定规模的中小企业贷款风险备付金,支持广西投融资担保公司与商业银行一起合作放大10倍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从2009年起,自治区财政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的向金融机构贷款担保和票据贴现担保、融资租赁担保等融资类担保业务,按当年年均贷款担保责任额的千分之六给予担保风险补偿。同时,加快小额贷款公司的组建步伐,3年内力争实现小额贷款公司在各县(市、区)的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