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副部长曹健林日前建议,创新基金对外要加强与金融机构、风险投资和创业投资机构的合作,包括与交易所联合开展创业板市场的开发建设,为科技成果转化起到示范带动作用。他是在2008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会上作上述发言的。
创新基金是经国务院批准特设的一项专门用于培育、扶持和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政府专项基金,中央财政拨款及其银行存款利息是资金来源。
曹健林还建议,创新基金对内还要加强与863计划和支撑计划的结合,引导支持科技中小企业参与国家科技计划成果中相关的配套技术的转化。
在会上,创新基金专家咨询委员会总结,2007年,创新基金在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同时,在促进基金总体规模,优化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环境,引导地方与社会资金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突破。突出表现在:一是中央财政年度支持金额首次突破10亿元,二是启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工作,三是地方创新基金总额突破30亿元。
创新基金的引导带动作用进一步放大,工作成绩较以往有很大提高,尤其是在新的《科技进步法》中明确规定了“国家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资助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这不仅是对九年来创新基金工作的充分肯定,使创新基金有了明确的法律地位,也是在国家法律层面上对创新基金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专家咨询委员建议,今年创新基金应加强对节能减排、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健康卫生等领域的技术创新的扶持力度;加强对传统行业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支持,促进行业技术进步;进一步加强对高技术服务业的支持,拓宽高技术服务业的支持范围;推动创业投资股权投资试点工作,加强对风险投资的引导,加强服务机构的培育;加快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暂行规定的修订进程;要加快创新基金的绩效评价工作,强化后续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