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卖淫案风波再起
6月6日,云南小学女生(处女)卖淫案风波再起。 当天,涉案女生刘氏一家突然在公众面前“消失”。两名代理律师称,刘氏一家遭遇云南省检察院工作人员的威胁,并打算对案件中的两名小学女生再次进行处女膜鉴定。
当晚10时许,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告诉记者,刘氏家人与相关媒体存在造假行为,目前调查组正在进行调查。
6月2日,云南媒体报道说,3月16日,昆明王家桥派出所的警员以15岁的刘芳芳与13岁的刘莉莉卖淫为由,将其一家4口以及两朋友抓捕。刘芳芳、刘莉莉(均为化名)是亲姐妹,都是小学六年级学生。但其后,昆明法医院鉴定结果显示,这两名被指控为卖淫女的小学女生为处女。
6月3日,昆明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称刘氏姐妹卖淫案不成立,王家桥派出所的6名警察被暂停执行职务。
姐妹被要求再次做鉴定
6日深夜10时,刘芳芳、刘莉莉一家在昆明王家桥租住的房屋空无一人。从6日中午到截稿时,记者多次拨打她们父亲刘仕华的手机,但均关机。
6日一整天,除了下午四川电视台的记者与刘仕华有过10分钟的见面外,刘仕华一家突然从公众面前“消失”。四川电视台的记者说,在与刘仕华的10分钟见面时间内,刘仕华没有说话。
“刘仕华的妻子张安芬告诉我,5日晚上,他们一家受到了云南省检察院工作人员的威胁。”刘仕华的代理律师刘洪明说。
“张安芬还告诉了我一件令人吃惊的事情。”刘洪明说,5日晚上8时许,张安芬跟大女儿从检察院回来,说她们先到五华区检察院,随后又被拉到官渡区检察院接受询问。在那里,她和检察院的一个女工作人员发生了争吵,原因是检察院要求给两个小女孩再做一次是否处女的医疗鉴定。
“我不明白检方要求两个小学女生再做一次处女医疗鉴定的动机和法律依据是什么,谁能告诉我?”刘洪明说他很疑惑,因为此前昆明市公安局已经召开过新闻发布会,表示刘氏姐妹卖淫案不成立,而刘氏姐妹的处女膜是否完整,并非断定卖淫案不成立的关键依据。
刘洪明与许兴华两名代理律师表示,假如检察院真的想做处女膜鉴定的话,他们会建议选择前往北京为两名女孩做鉴定。
两女生欲公布照片表清白
“我与妹妹真的不是‘做那个的’。叔叔,你公布我们的姓名与照片吧,我们不怕,我们是清白的。”4日下午5时30分,15岁的刘芳芳拉着13岁刘莉莉的右手,告诉记者:“我们想早日获得彻底的清白。”
“那天晚上,我与妹妹外出吃烧烤,刚走出门口两步,就被他们(警员)抓住了,他们还打我。”刘芳芳说。
“他们打我的时候骂我是卖淫女,叔叔,我不是,真的不是!”回忆当晚的一幕,刘芳芳的眼神很坚定,但显露出了害怕,经常扭头,隐藏自己的表情。
此前的3日,刘氏两姐妹的班主任力挺自己的学生为乖学生,而刘仕华与妻子张安芬则始终认为女儿是好孩子,绝对不会与卖淫嫖娼联系在一起。
在3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警方虽然表示刘氏姐妹卖淫嫖娼案件不成立,却没有在细节上完全表明刘氏姐妹的清白。
为此,刘氏夫妇与小姐妹俩,依旧没有解脱感。刘仕华与妻子张安芬也支持女儿说:“公布真实姓名与照片吧,我们没有做不干净的事情,我们不怕。”
“处女膜是否完整”变来变去
6月2日,云南有关媒体报道,“刘芳芳、刘莉莉先后在昆明法医院做了诊断,法医院出具的证明书证明她们的处女膜完整。”
4日,刘仕华出示了两份昆明法医院的检查报告与诊断证明书,显示检查结论是刘芳芳与刘莉莉“处女膜完整”。
4日下午,昆明法医院郭翠华副院长告诉记者,在3月份的检查中,刘氏姐妹中有一人不是处女。
当时给刘氏姐妹做检查的昆明法医院医生陈玉花证实说,“当时的检查结果是一个处女膜完整,一个陈旧性破裂。”
6日,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表示,刘仕华手中的两份“处女膜完整”的检查报告中,刘芳芳的检查报告是假的,因为接受检查的并不是刘芳芳。
陈玉花也证实说,6月1日,刘仕华一家曾带‘刘芳芳’再次来到昆明法医院做处女膜检查,但比照3月19日刘氏姐妹做伤情鉴定时留下的照片,“可以肯定6月1日的‘刘芳芳’不是3月19日的‘刘芳芳’。”
■说法
云南宣传部副部长:嫖客坚称遇“搭讪卖淫”
“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并没有威胁刘氏一家,也没有强迫他们为刘氏小姐妹做处女膜鉴定。”6日晚10时,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告诉记者。伍皓说,为了尽快查明警方在此案中是否存在刑讯逼供的行为,云南省检察院介入了此事件的调查。“据我们目前所掌握的情况,刘仕华与相关媒体涉嫌存在造假的行为。”伍皓说。
伍皓透露,调查组正在调查案件中另一当事人普恩富的两根肋骨断裂,是否真的由王家桥派出所警员在抓捕过程中弄伤。此外,刘仕华在两个女儿的处女膜鉴定上存在造假行为。“3月份,刘仕华领着两个女孩前往昆明法医院做鉴定,鉴定结果是妹妹刘莉莉处女膜完整,姐姐刘芳芳的处女膜陈旧性破裂;6月1日,刘仕华又带着两个女儿前往昆明法医院做鉴定,但这次,接受医生做鉴定的‘刘芳芳’,并不是她本人。”伍皓说。
此外,伍皓还表示,刘仕华5月份带领“两个女儿”前往昆明法医院做鉴定时,相关媒体涉嫌参与了此次造假。
“我所说的,都是有证据的,调查组对昆明法医院的医生进行过调查。”伍皓说,公安机关已经找到了案件中的“嫖客王某某”,王某某坚称,3月16日当晚,案件中的当事人刘芳芳有搭讪卖淫或“拉皮条”的行为。
案件被曝光后,昆明警方始终拒绝案件中的关键当事人“王某某”现身,而公众也一直认为王某某并不存在。对此,伍皓表示,考虑到案件中当事人为未成年女性,官方一直在犹豫是否叫“王某某”现身,以正视听。“当然了,警方在此次案件中,存在着执法简单、粗暴的行为,官方会积极与案件当事人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伍皓说。
昆明法医院:刘氏姐妹有一人非处女
据昆明法医院透露,4日下午,昆明市警方就曾到该院,对3月份刘氏姐妹来此做处女膜检查一事做过详细的调查。该院副院长郭翠华说,在3月份的检查中,刘氏姐妹中有一人确实不是处女,但该检查只限于一般的妇科检查,“不是司法鉴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当时给刘氏姐妹做检查的医生是昆明法医院医生陈玉花。据其介绍,3月19日下午一点多钟的时候,三名家长带着两个小女孩来到医院妇科就诊,要做处女膜的检查。“当时的检查结果是一个处女膜完整,一个陈旧性破裂。”陈玉花说,其中一名家长要求其将处女膜破裂的诊断结果改为“完整”,遭到拒绝。
伤情鉴定刘芳芳换了人
此外,刘氏姐妹当时在医院还做了伤情鉴定,是经过昆明市司法鉴定中心做出的专业鉴定,为司法鉴定。但是,据郭翠华介绍,刘氏姐妹当时的处女膜检查只是在医院妇科做的一般性检查,并不是司法鉴定,“临床医生出具的检查结果与司法鉴定具有本质的区别,前者是一般性的检查,后者才能作为证据使用。”
据陈玉花介绍,6月1日,刘仕华一家曾带刘氏姐妹中的芳芳再次来到昆明法医院做处女膜检查,理由为“学校老师跟同学怀疑其跟男生耍朋友发生关系,做检查以澄清”。3月19日刘氏姐妹做伤情鉴定时曾留有照片,与6月1日的“刘芳芳”经过比对后,“可以肯定6月1日的‘刘芳芳’不是3月19日的‘刘芳芳’”,至于是不是姐妹中另外一人则“回忆不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