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hone手机迟迟未能进入中国市场,竟是一个商标注册的“失误”?
昨天,北京百世福达时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浩向《每日经济新闻》透露,iPhone手机之所以至今未进入中国市场,真正原因是“i-phone”商标已被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苹果公司一旦在手机上继续使用“iPhone”,将会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记者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网站上查询发现,2002年10月28日,苹果公司向中国商标局提交了“iPhone”商标的注册申请。2003年11月21日,该商标核准注册,注册号3339849。但“iPhone”商标申请指定的商品项目只有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硬件两项,没有电话、移动电话。2004年5月20日,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第9类商品上申请注册了 “i-phone”商标。该商标通过商标局的初步审定后,于2006年7月7日刊登在第1030期商标公告中,初步审定号为4073735。
“苹果的‘iPhone’和汉王的‘i-phone’近似,汉王公司的‘i-phone’商标一旦注册,苹果公司的iPhone电话就成了侵权产品”,王浩告诉记者,商标公告后有3个月的异议期。苹果公司在2006年9月28日向汉王公司申请注册的“i-phone”商标提出异议。2009年3月16日,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异议复审裁定,汉王公司的“i-phone”予以注册。
记者昨日就此事致电苹果公司,但被告知相关负责人正在休假。
王浩认为,现在苹果的iPhone手机要想进入中国市场,要么改名,要么获得汉王公司的许可,否则,短时间内苹果公司难以从商标侵权风险中走出来。(文/张娟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