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松原、九台和农安县等地发生的高考舞弊事件,让这些二三线城市在媒体上一夜成名。
从家长围攻警车、阻挠屏蔽车,乃至追打监督考场的老师,再到考场内学生公然抢夺他人试卷、威胁监考老师等情况,凡此种种,让每一个曾经认认真真参与过高考这场全国性知识大检阅的人都震惊:原来高考也可以这样彻底被颠覆。
奇怪的是,地方政府的结论却明显与媒体的调查相左:不过就是个别不务正业的老师、胆大包天的学生及家长的个别行为,当地的高考依然“正常有序”。
我们能理解,一旦证明媒体曝光的真实性,丢人的不仅仅是地方政府,甚至连其直接上级主管部门乃至最高教育行政部门都会为之颜面扫地。面对巨大的压力,不论是个人还是团体,选择逃避恐怕是一种下意识的自我保护行为。
然而,处理群体性舞弊不应逃避和隐瞒,如果群体性考生舞弊还只能算是一次事故,那么群体性选择继续回避与矫饰,其体现的就是更为严重的价值错位和利益冲突,其直接挑战的就是大众的良知和智商。
面对群体性舞弊,最迫切优先考虑的应该是正本清源、分析成因,了解从何时开始、又在多大范围内存在群体性舞弊问题,还需要了解究竟是在什么背景之下使得整个社会都彻底放弃道德和知识底线、全面投向集体舞弊的怀抱。
我们不得不面对这道严肃的选择题:是选择让高考的千里长堤最终溃于蚁穴,还是不得不在局部修筑第二道堤坝,从而保障达到高考最大程度的公平?而这道选择题背后体现的也正是选择逃避和选择面对之间的根本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