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启动的四川省中小企业集合债计划终获突破性进展。
近日,记者从四川中小企业局获悉,已经确定中元国信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下称“中元国信”)为一级担保机构,一直困扰着中小企业集合债的担保机构缺失难题将有望解决。发债的进程也得以加速。
不过,四川中小企业局一位人士却态度谨慎,“现在还在落实确定二级担保机构事宜,仍然会面临很多阻碍。”
“现在有8—10家发债候选企业,自从担保政策调整后,我们上报材料的时间也被相应延后。”该四川中小企业局人士说。
依据有关规定,发债企业应该符合: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和其他类型企业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净利润)足以支付企业债券一年的利息等七大条件。
“中元国信正在就候选企业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做尽职调查,调查结果出来后,根据合格企业家数确定发债的额度。这些企业在地震中受灾都不严重,应该没问题。”上述四川中小企业局人士说。
其实,四川的中小企业集合债已经酝酿了许久,很大程度上就是由于担保的缺位一直悬而未决。
2007年10月,银监会出台《关于有效防范企业债担保风险的意见》规定,不允许商业银行为企业发债提供担保。“中小企业自身的信用意识差、信用能力小、信用信息不对称。自从银行被禁止给集合债做担保后,集合债的担保就遇到了大难题。”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巡视员狄娜表示。
中元国信的加入,为四川的中小企业集合债找到了一条出路。
北京担保协会的资料显示,中元国信成立于2003年6月,由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中国水利投资公司等六家股东共同发起设立,注册资本10亿元。截至2008年底,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14218.72万元,负债总额为12440.68万元,累计为83户为企业提供担保230笔,累计担保金额744631.38亿元,在保余额238401.51万元。
虽然主担保机构已敲定,但是在二级担保环节,四川中小企业集合债面临着选择。
“之前省内的很多担保机构对入围的企业都做尽职调查,所以(二级担保环节)我们也可能采用联合担保的模式。”四川中小企业局人士说。
公开资料显示,目前,已经有青岛、河南等地已准备采用联合担保模式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
“虽然是多家担保公司担保,但担保费用应该是与发债规模相匹配,不会因为联合担保而增加太多的成本。”对于联合担保可能引起成本增高的疑问,重庆翰华担保公司一位人士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