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7年深圳和北京中关村成功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之后,很多地方政府就将其推崇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有效之举,但投入大量人力财力之后,中小企业集合债正在遭遇集体尴尬。
“如果坐等发债,我们早就玩完了。”一家参与中小企业集合债发债计划的民营企业主对记者笑言,从通过当地中小企业局的筛选,至今已经一年半过去了,当地的中小企业集合债仍悬置案头。
首先是发债的程序繁琐。尽管发改委已经将企业债由审批制改为核准制,但是发债申请先得递交省级发改委初核,再报国家发改委核准,得到一个结果,少则三个月多则半年。而在走“核准”程序前,中小企业集合债方案甚至需要地方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并经历若干次方案修改与反复。
“中小企业发5个亿的集合债跟一个大型企业发50亿的债,所要经历的程序基本是一致的,甚至更复杂,因为资信评估,尽职调查工作面对的主体更多,材料也更厚。”某省负责运作中小企业集合债的官员苦言。
更尴尬的是,一些地方在担保问题尚未能落实的情况下,中介机构就已进场,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级机构对中小企业收取二三十万的费用之后,发债计划却中途受阻。企业牢骚满腹,主事官员更是有苦难言。
而为了保证发债成功,组织者往往对企业千挑细选,于是一种尴尬的情况是,“入围的企业根本不需要发债,需要发债的企业却被排除在发债名单之外。”
“07深中小债”中甚至包括两家上市公司,“09连中小”的发债企业初选即是在大连市“百强民营企业”中进行。这些企业往往已经能够从银行获得贷款,发债的成本优势并不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