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羡慕《疯狂的主妇》里的少妇们,她们可以在对公公婆婆的行为方式表示不满之后,将老人家连同他们的行李一起请出家门。我不是说儿媳妇可以不尽孝道,只是希望夫妻双方与对方家庭之间的关系能够尽可能地简单。
中国人的婚姻关系,从来都不是两个人之间的事,说轻点儿,是两个家庭的关系;说重些,其实是两个家族之间的关系。当然,独生子们不再有姑嫂叔伯的讲究,可依然躲不开上一辈的亲戚,依然有家族影子的存在。婚姻的个体关系也就由此变成了集团关系。很少有两个人,在不征得家庭亲友同意的情况下,揣起结婚证过日子。婚姻中两个人的磨合和适应,也就变成两个家庭乃至家族的磨合和适应。确切地说,所谓的小两口儿,不过是儿女在婚姻的前方,父母亲朋组成一个阵营在后方。后方的进退攻守策略,往往能够决定前方的成败。
婚前自问:该不该结婚?婆媳之间:聪明媳妇必知十二戒条
一个男人可以理直气壮地跟妻子说:这是我们俩的日子,与我的父母无关。可是,这个男人的行为方式、生活习惯带着浓厚的家庭的影子。父母的婚姻,是他对婚姻关系的最初认知;父亲如何对待母亲,潜移默化中影响着他与妻子的相处方式;甚至他会在自觉与不自觉中,将母亲与妻子相比。而如果这个男人,又无法在成人之后完全割断他与父母之间的脐带,那么,他自己的家庭将永远处在父母的阴影之中。他无法真正对自己的婚姻负责,解决不好自己的家庭与父母的家庭之间的种种矛盾与冲突,作为婚姻大后方的那个家庭,实际上已经喧宾夺主。
女人更是如此,除非和娘家隔阂深远,否则,娘家永远是最有力的支持和依靠。对于那些听话的乖女儿,婚姻实际上是父母在目光所及之处,尽心尽力地搭建起来的另一个娘家。那些聪明的父母,总会不断地为儿女的婚姻增添夫妻感情之外的其他砝码,以使其能够处于自己的掌控之中。
我的一个朋友,一个丈母娘大人千挑万选的金龟婿,就曾经由衷地说,就是跟老婆离婚了,也得对丈母娘好。女儿不会家务,丈母娘大人全包了,做饭、洗衣、打扫卫生,尽心尽力。一日三餐,临睡前还不忘递一杯水在床头。如此亲情关切之中,早已不是自己娶妻,而是囫囵地接受了一个新的“娘家”。
当然,也有惹出无数麻烦的大后方。
有夫妻离婚,不为别的,实在是无法与对方的家庭相处。夹在中间的男人女人,一直尽力讨好亲人和爱人,到头来却是不欢而散。老少家庭,不可能不相往来。媳妇女婿们,也不可能理直气壮地跟岳父或者婆婆大人说,这是我的家,我做主。或者吵架斗气指桑骂槐,或者勾心斗角貌合神离打冷战,总归是彼此伤害。
糟就糟在非得将两家人当作一家。既是一家人,也就没有顾忌和约束,我是我,你亦是我。典型的说法,就是一个女婿半个儿,婆婆就是妈。
当外人,是一套衡量标准、行为规范;当自家人,又是一套衡量标准、行为规范。儿媳不是女儿,女婿不是儿子,非得混为一谈,只能是以女儿的标准要求儿媳,以儿子的标准评判女婿。亲热是亲热,真正能做到的有几个?好一点的结果是大家都累,差一点的结果是分道扬镳。
一旦突破分寸界限,矛盾随之而来。道理很简单,同事为何能和平共处?因为不涉及个人隐私,不侵犯个人利益,在既定的行为规范内运转,所以运行顺畅并且效率高。而一家人,往往没有这个界限,不分彼此的结果,实际是忽视隐私、个人权利以及自我需求的存在。
牵牵绊绊,纠缠不清。不如大家都当彼此是外人,恪守规矩,不越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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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小莹
(责任编辑:付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