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航空公司将统一启用电子客票报销凭证

王朝电脑技术·作者佚名  2006-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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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全国将试行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监制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作为旅客购买电子客票的付款、报销凭证,但不作为机场办理乘机手续和安全检查的必要凭证使用。这也意味着选择电子客票的旅客登机更加便捷,甚至实现真正意义的无纸化登机。

国家民航总局和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通知明确,航空运输电子客票 暂使用《行程单》作为旅客购买电子客票的付款凭证或报销凭证,同时具备提示旅客行程的作用。《行程单》采用一人一票,不作为机场办理乘机手续和安全检查的必要凭证使用。既可以在机票销售地点领取,也可以在机场电子客票服务柜台领取,还可以事后补领。原各航空公司自行设计使用的电子客票报销凭证即时废止。现行的民航纸质客票继续使用,并按原管理使用方式执行。

据悉,这一新规定的推行受到了不少航空公司的欢迎。

东航电子商务部的负责人表示,“届时,不需要报销的旅客直接凭身份证领取登机牌,过安检,省却一道程序。监督机票代理商必须严格输入旅客的身份证号码。”

记者也从春秋航空了解到,其开发的自助值机柜台更能帮助电子客票旅客便捷登机。如预订了电子客票的客户,到达机场后只要在自助值机柜台液晶显示屏上输入身份证号码(如果是第二代身份证则直接扫描读取),就会出现航班号及中间段的客舱座位,旅客可以自己选择机上座位,拿到登机牌。如果今后春秋航空采用可反复使用的塑料登机牌,那么旅客真正实现了无纸化自助登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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