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小孩出生时由于赶不及去医院,在村卫生站医生帮助下才顺利出生,然后卫生站给我们开了证明,村委会负责计划生育的也加盖了公章,我们把证明拿到医院想办理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医院以不是在那里出生为由拒绝了。
我改怎样才能办到我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的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生的人口,统一使用依法制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由新生儿出生所在的医疗保健机构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后签发;家庭接生的新生儿,由接生地所在的乡(镇)卫生院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后签发。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到新生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户口登记机关凭《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出生登记手续,并保留《出生医学证明》副页作为新生儿进行出生登记的原始凭证。《出生医学证明》正本交由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保存。各级妇幼保健院和乡镇卫生院及社区保健人员,凭《出生医学证明》负责辖区内儿童系列保健服务。
哎,我的孩子也是来不及去医院生也这样的情况,孩子都快一岁了孩子的户口还是办不了,现在关键就是派出所以你没有出生证明就不能给你上户口为由,我们就没有办法,现在的户口制度啊,我真的无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