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省台中市一群女同志被怀疑为了同伴出气,涉嫌将一名女高中生强行带到公园内,当众脱衣羞辱、殴打,还抢走其身上财物,被害人误以为嫌犯有男有女,但警方逮到九名嫌犯才知全是女儿身。
警方问笔录时,嫌犯们一下子说“我姐姐”,一会儿又“我哥哥”,搞得警察一头雾水,只好拿出身份证一一比对;警方讯后依少年事件处理法及强盗、伤害、妨害自由等罪嫌,将嫌犯分别护送少年法庭及移送地检署侦办。
扒光逼跪 拳打脚踢
一名就读台中市某高中三年级的刘姓女学生,11日晚间10时放学后突遭熟识的王姓女子(20岁),伙同其姐姐及绰号“饭团”、“Ella”等3名21岁女子,强押到南门路附近一处小公园内,王女等人后又召来绰号“仔仔”(16岁)、“安安”(15岁)、“小日本”(17岁)、“草莓”(17岁)、“宝宝”(17岁)等五名未成年少女,强行脱去被害人全身衣物,要求下跪认错,而后一阵拳打脚踢,并抢走被害人身上的两部手机及一百多元现金后扬长而去。
校门口押走高三生
被害人遭施暴后向警方报案,指共有九名嫌犯在场,除在校门口将他押走的四名女子,还有三男两女骑车助阵。
被害人误认有男生
台中市警三分局据报后,在第一广场前将九名嫌犯逮捕到案,但全都是女子,无男性共犯,警方经查才知,原来她们全都是女同志,只是其中有人扮男性角色,留短发及一身男性打扮,被害人误以为是男子。
警方调查,这群女同志多是无业女子或辍学未成年少女,彼此互扮男女角色,对扮男的女同志以兄弟相称,扮女的女同志则是互称姐妹,嫌犯坦承因同伴与被害人有债务纠纷,为帮同伴出气,才结伙对被害人施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