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文有张娃娃脸,但并不显得比实际年龄小。亲和力和距离感在他身上并存,使他有种都市女性容易喜欢的男性气质。 关键句 ⒈第一次有女孩子为我要死要活———更何况是这么美丽的小语。要是我知道,后来 她会把这份泼辣、激烈,变本加厉地用在我身上,我怕是没有那份勇气的。 ⒉她的美丽,仍然令所有人都侧目。我有点鼻酸,又很麻木,直到她轻轻地叫我。她的声音很温柔,像暖暖的风。那一刹那,时光倒转,我们仿佛回到多年前那个午后。 那场轰轰烈烈的恋爱 如果时光倒流,我们还会在一起吗? 我认识小语的时候,她刚从职校毕业,鼻子很翘,眼睛很黑,皮肤很光滑,腰身很纤细,是个不折不扣的美女。我们在同一个小公司上班。不同的是,她是土生土长的上海人,在办公室做文字工作;而我来自外地,负责到外面跑业务。 夏天的午后,我满头大汗地回公司,她给我留冰冻的绿豆汤,轻轻地叫我“沛文”,目光里盛满千言万语。 我印象里的上海女孩子,是娇气的,计较的,而这些东西在小语身上也有,但那是对别的同事。她的美,掩盖了她性格上的其他缺陷,大家心甘情愿地纵容她、呵护她。在这么多人中,她看中了我,对我温柔备至。 那是我终身难忘的时光。 我们牵手,拥抱,亲吻,像所有恋爱中的人一样,眼神和笑容里都是甜蜜。夜晚,我们手拉手在马路上唱歌,那首《约定》是我们常常唱的:你我约定,难过的往事不许提/也答应永远都不让对方担心/要做快乐的自己照顾自己/就算某天一个人孤寂。 我过早辍学、在各个城市闯荡的经历,在她眼里仿佛是传奇;我被偷钱包,留宿火车站的遭遇,在她眼里,是值得怜惜的。恋爱中的人就是那样,一切都是玫瑰花,什么都是好的。等她后来后悔,又把一切推向另一个极端———穷、不中用,都成了她骂我时的常用句。当然,那都是后来的事了。 她家住的是老式的里弄房子,又暗又小,装满了杂物,连个转身的地方也没有。在我眼里,她家虽然在上海,却比我老家情况还差了点。这种想法,在她爸妈眼里,是不可原谅的。他们指望通过小语的婚姻来改善全家的命运。显然,我做不到这点,至少短期内做不到。 于是,为了跟我在一起,小语跟家里进行了抗争,甚至闹过自杀。她性格里的泼辣、激烈,最早就是在与他父母的抗争中表现出来的。她曾经对我说:“他们从前就没重视过我,眼里只有弟弟。”她的声音里与其说是痛苦,不如说是洋洋得意。 而我,第一次有女孩子为我要死要活———更何况是这么美丽的小语,也不由热血升腾。我们海誓山盟,小语更把这当作浪漫得不得了的事儿。 要是我知道,后来她会把这份泼辣、激烈,变本加厉地用在我身上,我怕是没有那份勇气的。但是当时,我们爱得轰轰烈烈。 她索性搬到了我租住的小屋子里来。我租的也是很小的老房子,阁楼的阳台上摆满植物,浅粉色的是月季,红的是虞美人。 为了她看着欢喜,我甚至买来大盆装的几株木槿,白色的,亭亭如小树木。夜里起来喝水,黑暗中仿佛可以听见花朵凋落的声音,轻微的“啪啪”声。那种又欢喜又茫然的热情,让我的心摇摇晃晃。但那样的好时光,并没有维持很久。 两个人住到一起,生活的玫瑰色渐渐褪去,柴米油盐的问题全冒出来了。她爸爸妈妈默认了我们的同居状态,但不许我们领结婚证。小语那时大概也冷静了很多,我们要结婚的话,她的户口跟我走,这在她是不可想象的事。而公司里别的小姑娘,讲起今天相亲,昨天约会,对方有车有房;又有女孩手上戴上了明晃晃的钻石戒指,新买了昂贵的皮草。小语忽然间变回了一个上海女孩,她开始冲我发脾气,刁蛮,霸道。 我是个男人,当然希望自己心爱的人过上好日子,就从老家倒腾了些特产来卖,想自己做生意。结果,因为很多环节没有考虑到,亏了个血本无归。 以往做什么失败也就失败了,但那回特别消沉,也没敢跟小语说。她后来自己发现了,足足有一个星期不理我。 我向她保证:我会努力的。我会让她过上幸福的生活。她也有过瞬间的感动。那个晚上,她仿佛恢复了开始时的小鸟依人,对我特别好。 我工作更加努力,但公司效益一直不好,拿到手里的薪水并不多。小语性格里实际的一面全部暴露出来了,她希望我发财,指望她父母对我们刮目相看,我感觉到前所未有的压力。我开始害怕回小屋,我怕她不留余地的挖苦,怕她总是没法哄好的冷面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