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时候有些事情,和别人一起经历的,过了一段时间,和这些人再见面,自己已经完全忘记当时的情况了,但感觉别人还记得,还维持着当时的感觉,不知道这是为什么啊?是我特别健忘啊还是我特别单纯啊?
苯蛋一个!!以许以前你们一起经历的事情。让别人记忆太深!!
而你却不在意!~这不是很好么?
像是健忘。
有的事忘就忘了,有的忘了不好,可能被别人觉得你不可靠,什么都记不住。
为什么健忘可能是一个很有趣的问题,你好好想想,不是很有趣吗?
呵呵,我来奉承你几句。
这说明你很有感染力,是那种容易让人一见难忘的类型;说明你做事很有个性,让人难忘;或者说明你很优秀,人家喜欢你…… 还说明你确实很健忘,呵呵
给人留下的印象很深嘛,这是个优点啊,对不
很健忘嘛,那就平常多用点心去记,或者干脆写日记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