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舒在《喜宝》里面说,我想要得到很多爱,如果没有爱,那么我要有很多钱。喜宝没了爱情,觉得金钱也可作为补偿,使人得到安稳。
每个人在恋爱结束时都会不甘心吧,于是有些人就会对前恋人说,把你欠我的一切都还给我!然后他(她)列出清单,上面包括了当初送给对方的手机、MP、DC、项链,甚至是衣服鞋子也要作价一并归还。 其实,赔偿和损失是同爱情无关的最不浪漫的东西,在上海,我就曾亲眼目睹很多爱侣因为分手而变成陌路,因为追讨“分手账单”而成为敌人。其实,有过一段开心的日子就好,何必去斤斤计较,去强制一方必须为分手“买单”呢?在这一点上,西方恋人们的解决方式则要轻松方便得多。然而,我们在羡慕之余,也不免常常会想:分得如此清楚的爱情,难道也叫爱情吗? 城市-上海 分手时,爱情只剩一纸账单 -文:漆漆 分手的时候,愈加能够体会到爱情的脆弱。 钧是我的前男友,我们交往的时间差不多有四年,还曾谈及过婚嫁。我一直想,如果没有经历那场“经济纠纷”,我和钧应该不至于像现在这样,提及彼此就一副咬牙切齿的模样。 分手是我提出的,我很真诚地向钧道歉,却还是令他暴跳如雷:“你这个没良心的女人!这些年我在你身上花了多少心血和金钱!我不同意分手,除非你把我给你的一切都还给我!”气急败坏说完这些话后钧转身离去,留给我一个恶狠狠的背影。 我通宵整理出钧送给我的所有礼物,ipod、DC、手机、鞋子、衣服、包、化妆品??足足装满了两个纸箱子。然后,我找钧出来见面,将一些贵重物品先行当面归还。 钧冷冷地看了我一眼,似乎没有要收起那些东西的意思。他从公事包里拿出一张A4打印纸——那是一张明细的账单,上面清楚地记着他为我买过什么,花了多少钱。他还特意计算了我们四年大致的约会消费金额,要求和我对半分摊,再加上我们一起出去旅游的开销,一共是三万五。钧在账单上迅速写下他的银行账号,索要五万元,剩下的一万五算作“分手费”。他补充说明,这笔钱的性质跟球员的转会费差不多,因为我另投他抱同转会没什么两样。“一周内把钱打到我的卡里,衣服什么的你还给我我也穿不了!” 那时我刚工作不久,积蓄有限,根本拿不出这样一大笔钱,更何况那所谓的“转会费”在我看来简直就是无稽之谈。问题得不到解决,双方僵持在那里,不停地吵闹争辩,大家都毫无顾忌地口出恶言。 然而,当我的父母拿着五万元站在钧面前时,他却无论如何也不肯收。钧说,他只是想留住我,哪怕留不住,也希冀用这种方式来维持我们之间的联系,即便充满伤害与愤怒。他其实并不想要我的钱。 最后,在我父母的坚持下,钧收了三万五。我爸说得没错,恋爱时人家为你花了钱,现在你提出分手,补偿人家是理所当然的,再说经济上若有什么纠葛,分手就永远也不会彻底。那场分手闹剧演了近两周,终于画上了休止符。 我和钧,后来再也没有见过面,因为那张“分手帐单”决定了我们关系的结局不会有另外一种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