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民族学家然发现,在三分之二的印第安部落中,人们认为青少年的同性恋是合乎道德的,是可取的。而天主教的殖民者严厉处死同性恋者。
自从哥伦布踏上美洲大地以后,欧洲人血腥的殖民史便开始了。由于种种历史原因的推动,笃信天主教的西班牙人统治了几乎整个拉丁美洲,而西欧各国的新教徒们则成为几乎整个北美洲的统治者。在这两块广阔的殖民地上,除了众所周知的掠夺,剥削与压迫外,欧洲新旧两派基督教徒们,还把他们的性禁欲主义带到这里,为它建立了新的巩固阵地。这样,基督教式的性禁欲主义,也就从欧洲一隅的独特文化现象,变成具有世界意义的性文化类型,而且支配了地球上所有最初的工业化地区。
结果,性禁欲主义作为一个历史阶段的性质被模糊了,似乎它不但是农业社会的产物,也是工业社会的永存必要,似乎历史与社会的发展,就是不断地向着更严格的性禁欲主义迈进。直到二十世纪以来西方的性革命,才把这种错误的历史观扭转过来。因此,必须认真考察一下美洲殖民地的性禁欲主义文化的建立,尤其是它对欧洲和美洲历史的影响。
西班牙殖民者到来之前,墨西哥一带曾出现过灿烂的古代玛雅人文化(公元一到十一世纪),后来被托尔特克人征服(一到十三世纪),最后被阿兹特克人的文化所取代(公元十四到十六世纪)。一般认为,这三种文化有相承关系,但都处于农业社会初期,原始公社制解体并向阶级社会过渡的历史阶段。因此,它们的性观念和性风俗相当开放,农业社会中的四条基本性道德刚刚产生,很不完整,很不严密。阿兹特克人既有一夫多妻制的婚姻形态和妓女、妓院,又宽容同性恋和其他反常性行为,还保留较多的原始性崇拜仪式。
在南美洲,以秘鲁为中心的印加人文化,也处于农业社会初期的部落联盟阶段。他们的一夫多妻制婚姻已比较巩固,妓女地位很低,一般地不允许进城,只能在农村地区居住。他们宽容青少年的同性恋,却不赞成成年人的同性恋。而且印加人的性交方式却没有什么一定之规,也没有欧洲人那些人为的限制。在保存下来的一百幅印加人性生活图画中,各种方式的比例为:百分之三十一为异性肛门交;百分之二十四为仅表现阴茎;百分之十四为口交;百分之十一为异性男上位性交;百分之六为兽交;百分之五为男性手淫;仅是百分之四表现阴户;百分之三为同性肛门交;百分之一女子为同性恋;百分之一是无法确定内容的。
西班牙殖民者登上美洲大陆后,首先遇到墨西哥的阿兹特克人,并首先被他们之中盛行的同性恋所震惊。从1519年起,最初的殖民者就不断报告这些同性恋现象,并记入殖民者的编年史。最初,殖民者只发现墨西哥湾一带有同性恋,但到1552年时发现,他们所涉足的中美洲地区内,所有印第安人都有这种习俗。直到1952年,现代民族学家仍然发现,在三分之二的印第安部落中,人们认为青少年的同性恋是合乎道德的,是可取的。在北美的一些印第安人部落中,这种活动甚至是有组织地公开进行的。这是由于,当时印第安人的婚姻制度还处在纯粹的财产交换的阶段。他们认为:男女之间的性交和婚姻,是一件极其重要的经济往来事务,不应随意处理,而同性恋却并不牵扯财产问题,仅仅作为青少年满足性要求的一种形式。他们认为婚外恋比同性恋更坏,危害更大,因而鼓励男青年在婚前从事同性恋。他们社会中的少数奴隶,也常常是用作同性恋对象的少年男奴。
在天主教规长期熏陶下的西班牙殖民者,对如此广泛而公开的同性恋大为感震惊。一开始,他们往往只是出于个人的道德愤怒而惩罚同性恋。例如:1513年在巴拿马的西班牙殖民者曾把四十名同性恋的印第安人喂狗。1520年后,西班牙驻南美洲的采金监督官,不但处死同性恋的印第安人,而且“用大锤砸烂他们的头颅,并亲手把他们撕碎”。著名殖民者科泰斯在毁灭阿兹特克人的过程中,也不遗余力地处死印第安同性恋者。
但随着西班牙殖民者的深入征服,殖民者自己也多少受到印第安人性观念和性风俗的影响,还有一些传回了欧洲本土。这就威胁到殖民者自己的切身利益和天主教信条。于是教会和政府一起出动,对印第安人的性风俗展开征讨。
天主教会为了在印第安人中传教,以扩大自己的势力(16世纪新教出现后显得更加迫切需要),假惺惺地宣称,印第安人是“迷途的羔羊”,需要教会引导他们改恶从善,拯救其灵魂。为此,遍布拉丁美洲各地的天主教传教士们,就把传授与教导唯一符合教义的性交方式——男上位,作为自己的重要任务,把反对私禁止任何其他方式的性活动,作为天主教征服野蛮人心灵的重要:内容。从此,欧美的人也就把男上位的方式叫做“传教式”或“教会式”,而把其他任何方式都叫做“反自然式”了。
表面看来,天主教会相当宽容,其实所谓“迷途的羔羊”是说,印第安人是无理性的人或反理性的人。按照教义,无理性的人不能拥有权利,更不能拥有统治权,因此,整个印第安人的地区都应该由天主教的西班牙人来统治。教皇亚历山大六世(西班牙人)于1493年发布圣训,把整个新大陆的统治权都授予西班牙人。西班牙殖民者和西班牙世俗政府,几乎立刻就把教会的说法扩大,宣布印第安人不仅是无理性的人,而且干脆就是无理性的野兽。从十六世纪中期开始,西班牙殖民者对印第安人开始有计划有组织的全面种族灭绝,其中一个十分重要的“理由”和“依据”,就是说印第安人的性风俗表明他们是“非人类”。
教会与殖民政权的努力,有效地制止了印第安人的性风俗传入殖民者。在征服整个拉丁美洲的过程中,编年史上只记载了两例发生在殖民者中间的同性恋事件。一例是某位德国船长下属的水手们(可能也是德国人),另一例是五个意大利士兵。按照他们的西班牙指挥官的命令,这些人都被绞死并焚尸。此举受到其他殖民者的普遍赞赏与欢迎。
尽管如此,西班牙政府仍然不放心,生怕这些反常性行为会在欧洲本土蔓延,于是在本土发布了严厉法令,以死刑来惩罚同性恋者和兽交者。这比中世纪教会的惩罚严酷得多。1659年,编年史上记载两个农民被处死刑,一个因为与他的母驴性交,另一个因为与母牛性交。再往后,连异性间的肛门交也要处死刑了。
这是在海外殖民时期中,性文化不相容和互相冲突的必然结果。因此,随后走上大规模海外扩张道路的英国和荷兰,也仿效西班牙,对任何违反该国基督教性道德的反常性行为,处以比中世纪时期更严酷的刑罚,直至死刑。
对于在拉丁美洲的西方殖民者来说,另一个紧迫问题是与印第安妇女的通婚问题。陆续到达拉丁美洲的欧洲殖民者,主要是水手和士兵,除了少数上层人物外,他们都无法携带妻女,加上处于征服者的统治地位,殖民者诱奸、强奸印第安妇女,乃至与她们同居、姘居的现象非常普遍。在早期的征服过程中,殖民者曾充分利用与他们有性关系的印第安妇女,作为内线来攻打或拉拢、策反许多印第安部落。随着拉丁美洲被全部征服,殖民者与印第安妇女的各种性关系越来越普遍,迫使天主教会和殖民政权实际上予以默认,只不过就歧视混血儿,不给他们以平等法律地位而已。
这样一来,导致拉美各处出现了一些人数众多的欧洲——印第安混血民族。其中阿根廷的高乔人最为典型,它取代了当地原有的印第安人,成为阿根廷的传统“土著”民族。这种对于异族间性关系的无可奈何的宽容,就是西班牙殖民者与北美清教徒殖民者的重大区别之一,也是现今南北美洲在种族构成上呈现极大差异的基本原因之一。
在这个混血过程中,西班牙殖民者有意利用印第安人中原有的娼妓制度,也是重大原因之一。阿兹特克人不反对妓女的存在,不过其妓女还带有浓厚的宗教祭司的色彩,在许多宗教庆典中占有着重要地位。印加人对妓女管制较严,只许在野外居住,称为“非居住区的女人”。但也有些印第安人地区内,妓女已成正常职业。西班牙殖民者入侵之后,并没有着力去肃清妓女制,仅把墨西哥和中美洲的妓院改成男女混浴的澡堂,印第安人仍可以在其中性交。随后又出现了为殖民者服务的妓院,殖民者也就顺水推舟,用欧洲中世纪基督教的态度默认和怂恿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