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城珠宝商要破商业霸王条款
买回家的首饰不满意就不能退换了?本报11月3日的《买回家的首饰一定不能换?》一文引起不少读者的共鸣。近日,杭城一珠宝商致电记者,表示要最先打破行规,向消费者承诺:在自家店里购买任何首饰,可以终身调换其他等值饰品。
放出“大话”的是万隆珠宝的营销总裁周斌。他告诉记者,事实上,从去年开始,他们就推行终身可调换的服务,每个月都有消费者拿着以前买的饰品来换新款饰品。最近,他们还扩大旧黄金换新饰品的范围,消费者不仅可以拿着原先在万隆购买的旧黄金饰品换新的黄金饰品、玉饰品、钻戒,还可以拿着自家其他品牌的老饰品换万隆的新饰品。此外,消费者如果对饰品的款式不满意,还可以退换。
记者询问了杭州一些商场的黄金首饰专柜,发现像万隆这样“大胆”的珠宝商还是少数。在某商场钟饰专区的收银台边就放了这么一张提醒条:“尊敬的顾客,黄金珠宝首饰不属于不满意可退货的范畴。”
某珠宝品牌的专柜小姐告诉记者,这种贵重商品一般是不允许退换的,如果消费者实在不满意、商品又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话,还是可以换等值饰品的。
“我们曾经推行过‘一周内不满意可退货’,但很快就取消了。”浙地珠宝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不少商家在销售过程中就遭遇过“真钻石被调包成假钻石”的案例,损失很大。所以,商家允许消费者退换被带回家的首饰需要承担很大的风险。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买回家的珠宝就不受消协保护。据悉,去年12月,浙江省消协和省宝石协会共同制定了《浙江省黄铂金饰品和珠宝石饰品“三包”暂行办法》。根据这个“三包”规定,在浙江出售的饰品可以包退换,退、换货的时间分别为10天和20天。
来源:今日早报作者:周丹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