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家具勿忘索取《说明书》
时间:2006-8-8
从上海质监部门获悉,本市对部分家具市场开展专项检查,从检查情况分析,强制性国家标准《家具使用说明书》执行情况不容乐观,相当一部分家具企业销售家具时都没有配备《家具使用说明书》或项目填写不完整。
《家具使用说明书》国家强制标准于2004年10月1日起实施,经过一年的过渡期后,从2005年10月1日起强制实施,所有在市场销售的家具都必须配备使用说明书。
徐汇区质监局日前会同区经委、消保委、工商局等对辖区内家具市场经销企业就家具使用说明书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发现,除3家经销企业的“家具使用说明书”内容较完整外,其余企业计22家都存在规格型号、尺寸、安装调整等项目填写不完整、文本内容笼而统之等问题。其中一家商场销售的所有家具均无家具使用说明书,而让顾客通过其专门网站查询所购商品信息。
质监专家提醒消费者,选购家具时不能忘了向经销商索取《家具使用说明书》,在说明书中,家具生产厂家除必须对家具款式与规格、使用材料、适用环境条件等内容进行充分阐述外,还必须对家具材料、涂料中实际含有的有毒或放射性物质等控制指标给予说明,同时要标明甲醛等有害物质的确切含量。家具运回家后一旦发现与使用说明书上所说不相符,可据此与厂商交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