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雨花台区的刘女士2005年底买了新房。刘女士在对南京的装饰公司进行了一番考察后,决定请某品牌装修公司做装修,因为该公司在环保上作出了明确公开的承诺。
2006年2月,双方签订了新版家装合同,其中明确规定了在装修结束后室内空气质量必须达到GB50325—200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中所规定的指标。今年5月份,装饰公司的主体工程全部完工,双方经过协商,在业主购买的主材和家具进场前,请来具有CMA资质的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进行检测,结果发现所有指标均超过国家标准。
检测结果不达标,装饰公司又采取了回避的态度,刘女士在多次协商无果后,决定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将该装饰公司告上了法庭。
由此可见,广大市民在关注环保的同时也要懂得如何用新版家装合同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新版装修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在装修结束后一定要进行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检测不合格的,视为装修质量不合格,装修工程不能验收。很多业主装修已经完工却因为污染物超标而不能入住,更由于没有对环保进行明确的约定,在装修结束后又没有检测而使维权陷入困境。
此外,广大业主还要注意,要进行空气检测一定要找具有CMA资质的国家检测机构,只有正规的检测才能真实可靠地反映室内污染的具体情况,才能判断污染源、明确污染责任,从而维护自己的权利。
来源: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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