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人单位人事部(处):
为了切实做好2006届毕业生就业工作,促进用人单位与求职毕业生的双向沟通和选择,实现高层次人才资源的最优配置,经教育部批准,在沪教育部直属高校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协作组和华东地区教育部直属高校及部分地方院校定于2005年11月19日-12月25日在杭州、上海、厦门、济南、青岛、合肥、徐州七地联动,举办2006届毕业生现场联合供需洽谈会和网上招聘会。参加此次七地现场联合供需洽谈会的学生,除主办高校约十万名毕业生外,其他省市的一些高校毕业生也将到会,参加网上招聘会的毕业生人数将更多。
现特邀请贵单位派代表前来洽谈,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合供需洽谈会主办高校(28所)
上海交通大学
复旦大学
同济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
上海外国语大学
东华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上海大学
华东政法学院
浙江大学
南京大学
东南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
南京邮电学院
江南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
中国药科大学
河海大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合肥工业大学
山东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
石油大学(华东)
厦门大学
南京工业大学
二、现场洽谈会报名方式
1. 参会单位请直接登录中国校园招聘网(www.91job.net.cn或www.91jobs.com)下载所需表格进行填写。并请用人单位将参会回执和《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表》、《单位需求毕业生信息表》,传真至所选会场之会务组,信息表欢迎用E-mail进行发送。
2. 请用人单位按照各地洽谈会主办方提供的银行帐号进行汇款(注明当场收费的除外),缴费发票请于洽谈会报到时领取。
3. 为了方便用人单位今后招聘工作的进行,参加此次招聘会的用人单位可在会前登录中国校园招聘网进行注册,注册后获得的登录名和密码可以在招聘会结束后继续使用一年。
三、现场洽谈会注意事项
1. 用人单位可自主选择所需参加洽谈会场
2. 各分会场将对参加供需洽谈会的用人单位及其招聘信息向毕业生进行宣传。
3. 经洽谈交流,用人单位可与毕业生当场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4. 会务组不安排接站,请参会单位自行到指定地点报到,并请注意各分会场的组织安排。
5. 参加供需洽谈会的代表交通、食宿费自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顾秋嵩
联系电话:0512-65221132
e-mail:gqs@rencai.sz.jsinfo.net
传真:0512-6522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