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北京中化联合质量认证有限公司了解到,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从2004年开始加强对3C认证制度的有效性监管力度,并于2005年8~10月对轮胎等9种产品进行首次3C产品专项检查,检查结果日前揭晓。其中,中小企业轮胎合格率低于定期监督检查合格率。
据北京中化联合质量认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谢华介绍,这次针对轮胎产品的专项检查,检查对象为山东省获证企业(主要为中小企业)生产的相关产品,如载重子午胎、轿车子午胎,但大部分是载重斜交胎。检查方式为产品抽样检验,样品来源一是市场买样,二是生产厂随机抽样,三是配套工厂抽样。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强度不合格的占不合格样品总数的87.5%,高速性能不合格的占不合格样品总数的15%,3C标志冒用/误用的占抽样总数的19.5%。
国家认监委对本次抽查的处理决定是,产品不合格的暂停该单元3C证书,误用3C标志的限期纠正。同时要求对产品不合格企业增加一次监督频次,检查纠正的有效性并对产品进行复检,仍不满足要求的将撤销证书,终止使用3C标志。
谢华分析,产品强度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有产品安全倍数设计不足,骨架材料的调整没有作为重大设计更改而进行必要的试验检测等;误用3C标志主要表现为农用胎、工程胎等使用3C标志,工厂没有取得3C认证的产品也打上3C标志,不属于3C认证范围的产品如超层级轮胎、非标轮胎等也使用了3C标志。
据悉,今后国家每年都将进行3C产品专项检查。